2013年12月7日 星期六

第三節、審判與行刑-續

第三節、審判與行刑-續
4-3-10 說星期二與星期五是死刑執行日
國民黨設第二死刑場後死刑制度漸入軌道,執行死刑制度定為星期二與星期五。那是白色恐怖屠殺後期,屠殺人數沒有那麼多,才有集中定期於星期二與星期五執行的可能。在屠殺初期,屠殺人數多,次數又那魔頻繁,根本就不規定什麼日子做。譬如1950年秋期忙著屠殺時,台北案件有14人1950.11.28執行,過一天1950. 11.29學委案有11人被執行。桃園支部呂華璋案槍斃有15名,先把陳清順、黃國和、林有福、陳振奇、吳慶、徐阿生、邱木舜、邱垂本、李金水、卓金生於1952.12.9執行,再把劉萬山、劉明錦、邱阿貴、吳清溪、游金魚於1952.12.11執行。如此並沒有定於星期二與星期五執行的成規。

4-3-11 已判死或將要判死的人不當活人看
國民黨把已判死要押去槍斃的人或到監房叫出去將要判死的人不當活人看。在押送期間常常就施加他們極大的暴力。常聽說軍事法庭宣判後押上型車長有人喊口號此時押送憲兵用槍托打其頭部,頭部血流還小事,常腦漿跟著噴出來。或打其下顎,致使下顎就脫下。我知道對那些劊子手講人權,正如對魔鬼談佛或要期待將要死的人最後的一點點人道都奢侈。中國人或者本來就有傳統給要處死的人最大的痛苦,其方法不勝枚舉。
我再下述「對被槍斃人屍體報復的奇聞」是一個對已死的人的屍體給於報復的國民黨如何不人道的另一個例子。

4-3-12 死刑的告示與報紙報導
政府槍斃角板山林瑞昌、高澤照時,在山地大貼印刷品以宣傳那兩位的滔天大罪與殺死他們的合理性以散佈恐怖氣氛。很明顯是為對山地同胞更加強恫嚇喝止,料在其他山地也採取一樣的方法。我在手裡有一張當時的告示。這張告示是林瑞昌兒子林茂成給我的原本。

4-3-13 死刑的告示與報紙報導---角板山林瑞昌與高澤照執行死刑告示
政府槍斃角板山林瑞昌、高澤照時,在山地大貼印刷品以宣傳那兩位的滔天大罪與殺死他們的合理性以散佈恐怖氣氛。很明顯是為對山地同胞更加強恫嚇喝止。猜想那時同時也槍不高一生、湯守仁,在其他山地也採取一樣的方法。我在手裡有一張當時關於林瑞昌與高澤照的告示。這張告示是林瑞昌兒子林茂成給我的,印刷簡陋卻是原來很多張告示之一張。其文的標題是「為林匪瑞昌與高匪澤照執行死刑告角板山胞書」。是由台灣省保安司令部桃園山地治安指揮所告示的,日期作為「中華民國四十三年四月日」。我把其文將登在適當的我書照相集為證。

4-3-14 廖運潘看到鄭文峰死刑的告示
廖運潘畢業於台大經濟系旋著進臺灣銀行工作,剛好在我那年十月被捕而離開台銀以後。他上下班正如我在台銀時上下班一樣靠台銀交通車。有一天他所坐交通車經過台北車站廣場時他大吃一驚地看到鄭文峰名字被列在所告示被槍斃「匪諜」名單中而受了很大的震撼。那是很大的偶然。我們同學碰到有此經驗者只有廖一人。他替我們多人同班同學做了此歷史見證。他看到那告示的日子推想是1950. 11.30或12.01,因鄭被槍斃的日子是1950. 11.29,告示必定是其一兩天後。廖也常懷念同樣因白色恐怖被槍斃的淡水中學同學馮錦輝與同樣原因坐滿牢回來後去世的北埔同鄉姜文鑑。姜文鑑由台北中畢業後考上台大哲學系。其太太是郭琇琮之親妹。許久後的最近我從廖聽到姜文鑑有一同父異母弟姜欽堯也是白色恐怖被槍斃遭難者之一。我還查不出姜欽堯屬於哪一案,怎樣的案情。

4-3-15 鄭文峰家族到台北殯儀館處理屍體
鄭文峰1950.6.1在朴子被捕,於 1950.11.29和所謂學委案件的另外十個人,陳金目、賴裕傳、吳瑞爐、王超倫、葉盛吉、鄭澤雄一起被槍斃。其中李水井、黃師廉與鄭文峰同屬朴子人。其妹妹鄭素娟乃和黃師廉家人一接到通知,由朴子同坐火車到台北收屍。一到車站他們仔細的看還貼在車站的他們死刑的佈告。他們直到指定領屍地點極樂殯儀館。他們一到旋則被帶往放置屍體的用福碼林藥水裝滿的池塘。工作人員拿著裝有鐵勾的竹竿,一個一個的把浮在水裡的屍體翻過來讓家屬指認所尋找的。然後把所認出的打撈起來放在池邊。此時屍體形狀慘不忍睹。,整身染滿紅血與泥土,子彈由背部打進而給胸部開大窟窿有另一端出去。普通開三隻很大的花。家族趕忙給買衣服,委由殯儀館洗身乾淨穿上新衣。工作人員太辛苦,昨天才有台北案件的十四個屍體送來處理,且有的還來不及處理的,今天又有一大批新屍送來。如此幾乎天天有槍斃人,殯儀館工作人員隨而太忙。鄭小姐申請好死亡證明,得到火葬許可,在其堂哥與幾位好友陪同之下就地火化。骨灰拿回去先安置在北投某佛寺。十七年後才遺置於朴子家鄉的墓園。

4-3-16 我聯絡上鄭文峰之妹鄭素捐
鄭文峰被處死,我真關心他家屬多難守如何度此難關。他媽媽二戰後為方便子弟教育敢然的由由朴子全家幫來台北,就在仁愛路找一個日式房子居住。他爸爸戰爭末期逝世,他媽媽有三個孩子長男文峰,當時讀台大經濟系,長女素娟讀中山女中二男讀一家高中。文峰被抓關在軍法處看守所的同時他媽媽也牵連他案也在軍法務坐牢。文峰被槍斃時他媽媽剛好回家不久。她一遇到此晴舞法相像其悲哀之鉅!他無法受此大擊匆匆離世。我很高興託曾群房中學時的同學劉竹村找到了鄭素捐。

4-3-17 被屠殺者帶給家人以無限痛苦與困擾
被槍斃者的家人一接到家人被槍斃通知要去領屍,絕大不部分像晴天霹靂,萬萬沒有想到他家人會被槍斃。自從家人被抓,被關在軍法處,天天有不祥的消息傳出,如哪個人被槍斃,被槍斃的人的名單已展示在火車站的告示牌等。社會風聲急,一方面祈求期親人平安,不要有像此噩耗落在其親人上。現在聽到此噩耗,家人是多失望,多悲傷的。
事情終於發生,人死了,死了的人十之八九是一家的棟樑,從此一家生計變為沒有著落。被處死的人往往已成家生子,加之還有雙親要供養,弟妹要照顧,一個家的生活費來源立即斷絕,家人突然陷於無法生活的困境。不僅此也,本來親熱的周圍都忽然用敵視、異端視相對,整個世界對其遺族成了一百八十度的大逆轉。這是就被槍斃人的遺族而言。對沒有被槍斃而被處長期徒刑的人來說情形仍一樣,生活費來源告絕,社會周圍都以敵視、異端視相看被屠殺者的家人大部分都對當事者不可理解與原諒。為什麼他會牽案,所牽涉的又是殺頭大罪,帶給他們如此苦難與困擾而事先都沒有透露一點跡象給他們。不是太沒有責任麼?家人懷疑,他應不傻、也不會太無謀,為何一念之差,竟不顧家人的死活,參加什麼叛亂活動而帶致家人大損害?
無疑,他參加此活動前一再考慮一再猶豫之下,把一己的安全與舒適做了一個大賭。事成沒有事。事敗身敗名裂,家人隨而一起下地獄。他一再考慮一再衡量,在對社會國家大愛之下寧冒險一己的小愛。他之行動在互相小心之下應近乎零,被政府破獲等機率微乎其為。但偏偏這次的事件因中共派來台灣工作的蔡孝乾叛變把整個組織出賣以致整個組織被破壞,成員都被國民黨逮捕殆盡而在國民黨以屠殺為原則趕盡殺絕。
牽涉到案的人一方面相信他們只要謹慎處事不會有此厄運。何況大家所牽涉的認真講起來,或者會喪失生命那麼嚴重,但也不必然會被處到死的程度!當事人大多對家人隱瞞,一方面保持秘密,一方面不給做無為的操心。因此平常決不透露他捲入於該活動的事。當然他本身也萬萬沒有想到,其報復卻是那麼慘重到會喪失生命的程度。但對於遺族來說被殺者真是太沒有責任,為了一個人的誤判與對勝判斷錯誤引起這麼大的事情而連累到家人。他對沒有權利如此做。是太對不起人。這是被屠殺者家人的一般感覺。鄭文峰的妹妹一提到其兄則如此表示。
住在雲林的郭太太失去了當校長的丈夫,她丈夫被抓而槍斃留有一女一男。她懷疑他丈夫有權奪去她們母子的幸福而使她們生活陷於困境,家破人亡?她百思無法了解與無法原諒他之舉。她為生活不得不帶兩個小孩改嫁。在寄人籬下不知父愛的兩個子女生活過程中的寂寞是難予想像的。郭女士始終無法原諒她亡夫。她女兒長大後慢慢了解她父親為大公與大愛獻出生命的情操,而覺得可諒解她父親的所為,對此她還感有某種驕傲之心。她安慰她母親說她父親畢竟是為社會,為人民所出之策,願她能諒解與原諒她父親。但總無法說動心不動如山的她母親。可見當局帶給她們多大的無法磨滅的打擊!

4-3-18 朴子人牽涉白色恐怖何其多!
鄭文峰朴子人,朴子人牽涉到本次白色恐怖案件而被槍斃的有:鄭文峰、蔡瑞欽、李水井、張璧坤、徐國維、黃師廉等,被處徒刑的有吳哲雄、涂炳榔、李天生、劉碧堂,陳清度、葉金柱、張碧江、張其德、蔡德本、黃得卿等人。三重蘆洲有人稱之為「瑞金」。牽涉到本次的白色恐怖案件的有:廖瑞發、李友邦、李蒼降、陳宇、蔡世揚、陳新得,黃崇國、李添木、李來園、李鐘瑞,李中志,張金海、周生發、溫萬金等人。台南一個角落牽涉邵到的就有,鄭海樹、何川、何秀吉、曾錦堂、邱焜祺、邱奎壁、郭振純等。桃園龜山罷逮捕時街上幾乎都看不到年輕人。台中市被辦的人很多。苗栗縣被捕辦也相當驚人。當時台灣的每個角落都被抓得,被辦得,被殺的很多。可見當時反國民黨是一個常識,反國民黨活動是如何的盛況!

4-3-19 由國民黨不尊重屍體說起
國民黨一把人槍斃則棄著屍體於刑場委由殯儀館處理。因聯絡不到或在台沒有親人而處理的屍體很多被送去國防醫學院或其他醫學研究機構做解剖之用。某遺族(據悉是藍明谷家人)訴苦說,他們接到領屍通知去殯儀館時屍體已被送往國防醫學院等著解剖,也就不得不轉赴那裡領回。觸犯白色恐怖案被處10年徒刑坐完牢回家的苗栗縣男子曾梅蘭一出獄則開始尋找被槍斃的其兄徐慶蘭的遺體。化了多年尋找不得之後終於1993年間始在六張犁發現亂葬崗而找到其兄被埋在那裡。他開始尋找時不忘先找到國防醫學院去。可見當時被送到那裡解剖的機率很大。所幸其屍體沒有被送到那裡。當時國民黨大肆殺人,有用不盡的屍體,不必徵取任何人的同意,不必有所顧忌,可隨心所欲的利用為做解剖之用。如此一想,我寒心,那時換器官醫學不發達,換之現在,器官需量極大,情形不知會怎樣?

4-3-20 家族的領屍與屍體的處理
五○年代憲兵隊在馬場町一把人槍斃則棄著屍體調頭而走。此時國民黨所委託處理屍體的殯儀館當天就把屍體搬走處理。當天軍法處就對於死難者家屬發出領屍通知。其中有一以「(42)廉字第018×號」的通知文例,如「查叛亂犯吳××一名經於四十三年三月三日執行死刑,屍體交由極樂殯儀館收斂。如須領回希剋持本通知逕赴該館洽領。右通知 吳××家屬  住址:雄縣路竹鄉×南村××號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軍法處 四十二年三月三日啟」。家人一到殯儀館認屍就委其化妝,赴台北市衛生局,填好火葬許可書,講明死因是槍決,當天就獲得許可而火化好帶回骨灰回鄉。家族向殯儀館繳的費用當時須三四百元之多。多人根本就無法籌集那麼多錢。有很多人根本就無法收到軍法處的槍決通知單,引起家族在領屍與屍體的處理方面很多困擾。」

4-3-21 對被槍斃人屍體報復的奇聞

聽說台北案件(或與學委案件)執行後當局卻不讓把屍體當天搬走而故意留放於刑場暴露一整天,過一天始容許處理,為的是報復當天多位被槍斃的人被叫出槍斃時喊口號。國民黨用如此手段報復已被殺死的人或說被槍斃人的屍體,真也是天下奇聞。在國民黨暴政下,還有向死人報復的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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