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7日 星期六

4-3-0 第三節、審判與行刑

4-3-0 審判與行刑
4-3-1 軍法處的震撼
[們終脫離恐怖又殘忍的調查機關保密局而被送到軍法處。軍法處是關鍵性的決定我們的死活的一關。大多人都抱著希望釐我們回去的日子越接近。我們同案都收押於看守所東所第一區。每一人都要向門口的獄吏登記。那獄吏很仔細的記錄每一個人臉部與身體特徵並把每一個人照相。事後聽說要槍斃人時他都親赴刑場一個一個照相存證。我看到他把每個人的犯罪類別註明為「匪犯」。那是最嚴重的定位,以後不是被殺就是被長期的關。頓時我們被灌注的「寬大政策」幻滅。我預測到在這裡收押的多數人將不能活著出去。我被收押於第一區第16房。我從同房人聽到國民黨對於異己「執法」的嚴厲,到走火入魔的程度,幾乎天天有人被叫出去槍斃,有時一人、有時兩人、三人乃至十多人、有時竟有幾十人。且普通一進來軍法處大約五六個月後就被判決,判死的一判決立即槍斃,也就是說很多人來這裡後只剩短暫時間的餘命可活。

4-3-1 所謂秘密審判
所謂軍法審判完全採秘密審判,不許有律師辯護。事實上審判只是一個形式。在調查機關已經取好口供,要定何罪預先已決定。口供都是嚴拷與欺騙之下取得的,要反供也沒有用。審判普通極短時間就完,接著要等判決。審判官費盡腦汁做好的判決書都要一一呈給蔣介石,聽他做最後裁定,而每件案件幾乎都會被再加處刑的厲度。很多時後都由徒刑改為死刑而再重寫判決書,名曰更正判決。一個人的命運就這樣草率的決定。他受審時從頭到尾都沒有表示意見的機會或對自己的案情做辯護而很多就這樣被屠殺了事。

4-3-2 祕密審判下的法條的亂引用
我對於辦案過程國民黨一稍有情節則拼命的牽強附會亂引用法條做無限的擴大解釋,本來按照法條不屬於死刑範圍的也盡判以死。譬如被認為是參加叛亂組織而有什麼「行動」則以「意圖顛覆政府而已著手實行」為由幾乎都被處以死刑。但這裡所謂的「行動」只不過是擔任組織上的小組長、書記、委員等職位,或有開過會,談過什麼話,或者介紹過其他人參加組織罷了。此種行為他並非牽涉到暴力,故以此非暴力的「行動」作為處死的理由太講不過去。
然而白色恐怖處罪隨時間經過越趨嚴厲,1950年開始時還似有原則,譬如吸收過一兩人入『叛亂』組織,或當過該組織的書記小組長等職務還不致於被處死的,後來只要參加組織而吸收過人,或當過該組織的書記,小組長等職務,資以被國民黨當為把柄的大都被處死。白色恐怖過程處罪隨時間經過而趨重。更後來只要被認為參加組織,或只因借宿過給涉案人或給過小額的金錢就被認為犯法而被處死。
但更後來國民黨的辦案的發展愈加荒唐,只要一個人被認為參加判亂組織,根本就不必有當小組長、書記或有沒有吸收別人等「行動」,一概處死刑。國民黨的「法辦」根本就不必合不合法條。他們直接了當露出面目都硬判以死。按大約1952年以後所抓的,認為有參加叛亂組織的本來於1950年51年時判五年、十年的,後來只要被認為參加組織的幾乎都處以死。這就是我在國民黨的所謂法辦說根本就是以法律為幌子做不人道的政治謀殺。我耿耿於懷於判刑不當而化了很多版面在「祕密審判下的法條的亂引用」「判刑行情的高漲」加以論述,試圖和國民黨講道理的,根本就在白費氣力。因國民黨不是真正在法辦,甚至也不是憑其「惡法」在辦,祇是在處死的預設目的下利用假借法律找藉口而已。判刑後來荒唐到一個人根本就沒有參加組織,不知情的去參加聽所謂反國民黨者的談話。只是這樣就被認為有參加叛亂組織,適合根據五條判刑。更荒唐的是看他聽這種談話好幾次,若聽了一兩次還認為是案情比較輕微以聽參加叛亂組織判5年.10年等但若聽了比較多次,如四次五次就認為已達到意圖推翻政府著首實行的範疇而已觸二條一項為由判處死刑。如此根本就無法再加無法,真是無法無天。如果知道國民黨當時的政策是殺人為原則,儘找藉口以殺,則知為何他們判刑一點也沒有規律。而雪上加霜的是,後來檔案解密,能看到當時判案的內幕才知道每個案件都需由蔣介石定奪,而一到他手裡根本就亂判一起,沒有任何規則,更使判決脫序。

4-3-2A國民黨的定罪根本就沒有法條不法條的概念
國民黨的定罪完全不按牌理,不僅亂引用法條,根本就沒法條不法條的概念。我在前文對此做批評,指責其不法性。但後來發覺,我的批評只是徒勞,法條只是使其判決帶有法律外觀,根本就不在乎合與不合。1)如何定罪只靠審判官之一念,2)判罪不按照判例也沒有基準,同樣情節,所判常不一樣,3)判罪越重,越表示對黨國的忠誠。故隨時間經過,所判越重,4)不管法理上站得住或站不住腳,以判死為最高原則。5)已引用過的口供以後常被節外生枝,作為重判的依據。
國民黨的定罪最嚴重的情形是每個案件最後都須經過蔣介石的定奪。其時他只憑他一己當時的情緒,胡亂裁奪,他腦理根本就沒有法條,不在乎合不合乎法條。那才是可怕。我在本書其他地方舉幾個例子對此有詳述。

4-3-3 我屬於鍾國輝案
我案件上屬於台北市案該案主要成員於五月間被捕而於1950.11.28判決被殺的殺被關的關趕不到火車的互相不認識的幾個人被集在一起成一案。和我一起成為一案「同案」人一起判決的情形如下;鍾國輝(基隆中教師),死刑,李旺輝15年;我、周子良、黃清淵、梁良齊、張昌華、葉瑤瑞各12年。同一判決書裡還有:陳顯德判「知匪不報」7年,楊榮山、徐立、陳文溝、李瑤香等無罪感訓。我門同片決書被稱為同案而被稱為鍾國輝案。但事實上我從不認識案首鍾國輝,也不認識同案件的任何一個人。3-3-4 案件名稱
國民黨所法辦的人數極多,同一個案的關係人不一定可同時抓到而同時辦理。即使同時或前後抓到可同時辦理的,常因辦案的方便上必須分著幾批或幾個案件辦理。我們總把在同一判決書一批辦理的稱為一個案件。一個案件的人數總不一定,有時多人,有時只有一個人。
案件名稱,主要是國民黨為區別方便或為表示其輝煌成就,給固定名稱呼某一案件。名稱取法或者以地區,如台北市工委案、基隆工委會案等;或取所屬團體,如、鐵路案、郵電案等;或者看所犯案情,如光明報案;或者取判決書頭一個人的名字,如台中張伯哲案,雲林郭慶案等。我所屬案件是集不相關案情的人在一起的。我雖原屬台北案,但我被判時台北案已被判過,我就被置於把幾個互不相屬案件的人集在一起而成的一個案件,而我們的案件因排頭一個是鍾國輝,就被稱為鍾國輝案。所以若有人問我我所屬的案件,我若答說是鍾國輝案,他一定弄不清楚。但我若說台北案他就清楚了。再說學委案的構成分子不一定都是學生,如黃華昌與李森就不是學生;同樣的,屬鐵路案的王康旻不是鐵路局的人。黃、李、王不過是由各該案的關係者所牽連出來而屬各該案的。

4-3-5 組織有工委會關係的與民主自治同盟關係的
軍法處的判決把叛亂組織有時稱為工作委員會,有時稱為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實使人困惑。依我的了解兩者根本就沒有差別,同是反國民黨的地下工作組織,應是一元的同一個系統的。普通工委會指中共派蔡孝乾來台灣所組的反國民政權的地下組織,一切地下運動連民主自治同盟都歸於其統攝與指揮。台灣民主自治同盟據悉是謝雪紅逃離台灣,經香港赴北京時在香港所組。她人在大陸若要她由大陸遙控指揮不切實際,是不可思議的。且既然是同樣要推翻國民黨的地下組織,若成為兩個系統也違反常理。事實上我門知道工委會有統一指揮系統,民主自治同盟不聽有相同系統後來才知道原來以兩個系統發展是出於蔡孝乾之意,把工委會做為正組織而把民主自治同盟做為副組織或外圍組織,而都歸於他的單元領導與統攝。
國民黨對於兩個系統的處置都完全一樣,幹部以死處置,所判徒刑的輕重也一樣。看不出對前者判得比較重,對後者比較手軟的跡象。惟蔣介石死後曾經對叛亂犯有所疏散時卻給兩者做了區別,對後者可疏散釋放時對前者卻不適用。如被以二條一項判刑的,若牽涉到中共或工委會關係則不給適用疏散辦法,而牽涉後者的則給適用。盧兆麟等被認為屬後者,被適用而獲釋了,林書揚等被認為屬前者,沒有被釋放。林書揚等雖終究被釋放,這一點的差別卻相差約十年時間,盧兆麟被釋放約十年後林書揚與李金木才被釋放。

4-3-6 極為慘忍的「床舖通刑場」
被抓的人極多都是夜間在家睡覺時被捕了後,送到調查機關受酷刑或被騙取口供而轉到軍法處做所謂秘密審判。然後由審判官很快決定如何判決後呈給蔣介石批示。那時很多時候再被加重處刑的厲度。然後由法庭宣布判決。若判決是死刑,立即押赴刑場執行。按照國民黨的規定,一個人還沒判決以前不能和家人親友接見。但當他們一判決就立即押赴刑場處死,根本就沒有機會再見到家人。他們一個個莫明其妙的夜間睡眠中被叫醒帶走,經拷打,被騙口供,直送到此鬼門關軍法處。怎會料到床舖通刑場」,「床舖就直通刑場乃至陰間」。這些人一被抓就沒有再有回家或看到他們親人的機會,當他再回家時已變成屍體。他們一被逮捕就從這個世界一直通到另一個世界去。
國民黨對待政治犯就是一連串的殘忍對付的集大成。苦刑逼供,整個辦案期間不當一個人看,加上莫須有的罪名,逕自送去刑場處死。國民黨的殘忍是有名的,要殺一個人還給最大的痛苦,最不人道的待遇,世界上不得見其比。他們要殺一個人甚至還給最難堪的死刑的方法。我名之曰「床舖通刑場」,成為國民黨之再一個罪惡!

4-3-7 刑場馬場町
馬場町成為國民黨政府來台後作為槍斃政治犯的刑場,雖也偶而有政治犯以外的人在那裡槍斃,而其惡名一躍響亮於中外。那是位在淡水河支流新店溪溪旁一個空闊的河邊地,隔溪與永和相對。地旁築有堤防作為道路之用。
行刑的卡車隊由軍法處出發,徐徐開到目的地由堤防而下坡,把人犯由卡車踢下,喝其跪下,行刑的憲兵則迫不及待的用卡賓槍由背部近距離的射擊處死,數以千計的愛國的熱血青年被國民黨政權處死於此。
馬場町因日治初期此地被作為賽馬的馬場而被如此命名。町是一個行政地區之名,相當於街的意思。太平洋戰爭時期賽馬不流行,開闢為小機場,故又名南機場而沿用至戰後。我中學時正值戰爭最激烈時,學校幾乎停課而我們大部分時間都被調用作工、南機場是我們常去的地方。說是機場,本為小飛機而利用,但在我記憶裡我到那裡做工中,只看到幾次的似是過時的戰鬥機的小飛機降落與起飛而已。因此平常與其說作為機場使用倒不如說是利用作為偽裝機場。整個場地有多座泥土做的飛機壘堡,裡面各放一架用竹子做成實物大的假飛機,做得唯妙唯肖的企圖欺騙來空襲的美國軍機。但美機好像從不上當,因我沒有親眼看到,也沒有從別人聽到曾發生過錯誤攻擊的場面。
馬場町由於國民黨的關係而變得如此有名。聽說馬場町作為刑場使用至大約於1954年後則不再作此用途使用,以後國民黨在新店安坑建正式的刑場。幾十年後國民黨恐怖時代過去,在馬場町址建馬場町紀念公園,於2000年8月26日落成,供後人憑弔當時為愛國愛鄉而被殘殺的無數人們。
然而後來聽說國民黨的行刑雖說是在馬場町執行,其實國民黨才不會那麼規矩地一定在一個地方行刑。雖主要在那裡執行,但也常在離不遠的河邊執行。據行刑方盛時還沒被補的國防醫學院難友說,1951年4月間槍斃蘇藝林等十七個人就在古亭國中背後的溪邊,離馬場町只有幾百公尺遠的地方執行。國民黨憲兵的槍斃行刑隊只要有空地就便宜行事的執行,不一定在特定的地方,更不會如某政治受難者團體的主導者所說的土堆神話般還要在馬場町的特定一小塊地方做。不僅如此,更不會像該神話說執行後流血滿地,當局則那麼規矩那麼有人道的由他處剷土來蓋住,如此反覆竟成為一個土堆。
蔣介石威權統治結束約半世紀後的現在,馬場町政治犯的刑場成為歷史,在那裡建立了馬場町白色恐怖紀念公園。要建該公園時我們極力主張留存該土堆供後人憑弔,這就是為什麼馬場町做紀念公園時,我們特地要求施工單位留存該土堆之原由。我們雖知道這不是真實,事實上那土推是大約十年前國軍為爬上爬下的練兵之用而由他處搬土來作成的,但我們不希望傷害製造該神話的人而暴露真實,將錯就錯的主張保存該土堆。

4-3-8 說是在馬場町,很多就在其周圍執行
執行死刑自1949年後與以前說是由憲兵第四團在馬場町執行,一直至1954年安坑建第二刑場興建其後改在那裡執行。事實上在19513.4月間開始不一定限於馬場町執行。除憲兵第四團外,憲兵第八團執行的機會增大。以後的行刑由憲兵隊第四團或第八團兩團之一執行,且上級發佈執行命令時已指定好由哪一團執行。下執行命令時除告訴執行人數外也告訴執行時間或詳細執行地點。執行時間普通一清早為多,大概在四五點至七點中間最多,也偶而有下午執行的。處死人有幾個人就派幾個憲兵去押人。他們使用美援的十輪大卡車押送,一到刑場就執行。若由第四團執行很多時候在馬場町執行若由第八團執行除了很少在馬場町外更多時候都在馬場町同岸的新店溪上流或下流執行,甚至越過川端橋而利用對面永和的溪邊。我從後來被捕的國防醫學院難友聽到蘇藝林案就是在國防醫學院旁的新店溪邊槍斃。就如此整個新店溪兩岸都以鮮血污染殆盡。刑場首先在馬場町,更嚴格說是馬場町與其附近。後來約於1954年後改移於安坑的安華路。推想陳行中等軍監屠殺案與吳聲達等綠島屠殺案的一共合起來29名就在安坑執行。

4-3-9 刑場改遷至安坑第二刑場
五○年代初不知被利用殺多少人的馬場町刑場,於1954年光景「功成身退」,其後則改遷去安坑。安坑蓋了頗為現代化的鋼鐵水泥的國防部軍人監獄。刑場就設於軍人監獄靠近公館崙,由通往那裡的馬路往分路進去不遠的地方。照一般的慣例刑場隸屬於監獄,如此地緣上成為一貫。那裡現在作為新店市第三公墓,建滿墳墓。我與許貴標等人於幾十年後的20005月間去看,已見不到過去刑場的痕跡。
刑場用地聽說向民間租用。興建時由當時的軍法局長包啟黃親手監督,但聽說第一個在此刑場被槍斃的正是興建人的包啟黃,真是異常的巧合!但包是否頭一個在那裡被槍斃的我不敢確實的說定。包啟黃利用軍法局長的職位無惡不做,對軍法受刑人的太太加以騙財、騙色那位太太忍無可忍,當蔣介石座車在中山北路被火車平交道擋住時忽然躍出而向蔣介石告狀。結果包啟黃被判死刑而在此刑場執行。聽說鹿窟案的人,張璧坤等以及綠島案件的與軍人監獄案件的被殺的人都在這裡執行。

其後政治犯的槍斃都在此刑場執行,而以每禮拜二、五作為執行日。刑場周圍建有環繞著的馬路,一次執行大概同時執行兩三個人,此時載有受刑人與行刑人的車子與尾隨著用為載屍回返的小貨車所構成的車隊開進該環繞著的馬路來,接著把人由車上押下,隨即每三個行刑的憲兵用卡賓槍同時射擊一個受刑人。然後檢察官驗屍看看是否已氣絕,不然則補一槍至完全氣絕,然後照照相而把屍體拋進尾隨的那輛小貨車上而由那貨車運去極樂殯儀館。軍法處本來地處台北市精華地帶青島東路,但在此前後遷至景美秀朗橋旁邊,與新的刑場互相呼應。

第二節、 我在調查機關-續

我在調查機關-續
4-2-13 龜山案的簡某
我在(P67)保密局桃園案龜山案談到我由保密局被轉到北所關的過一二天龜山案有一簡守仁一被抓進來就慌慌張張的和我商量他應否向法官自動說他有一手槍以表示坦白而經我阻止絕對不能那樣做我寫那一段時沒有講他的名字後來我想事情已過線再講出也無妨且為了取信我講的事實我在慈願補述他名字為「守仁」,龜山人,泰北中學生。幸虧他講的對象是我,並聽我的話不能口外。不然有了他的這一因素我猜龜山案的判刑可能嚴重多。我在該書(P272)「桃園案與龜山案也來綠島」一節說「幸虧本案的許多學生,如簡守義、簡守仁、劉登清、林約幹、黃永福等雖被認為有參加組織卻沒有判徒刑而以參加外圍組織為由只判感訓了事。那實是不見他例的那個時候空前絕後的寬大處理」。那案因簡守仁沒有自白手槍事,不僅沒有重判反而獲得國民黨辦案未曾有的寬大處理。普通國民黨對武器特別敏感,凡牽涉到武器,平常都判得很重。

4-2-14 簡某之例常被惡用
調查機關為要探知受押者更多或更嚴種案情常放間牒偽裝成受押者在牢裡混在受押者中間。因此受押者在牢裡講話不小心,隨便透露自己的案情,若果被聽到而向當局報告往往會帶致致命性後果。像簡某所透露的消息若被報告上去極為嚴重,不僅加重他個人的罪狀,將影響整個關係者的判罪情形,至少給他所屬龜山案牽連上有武器而被認為是整個案件就是持有武器的武裝叛亂案件。若果把此武器事對當局檢舉,檢舉人將被認為立不小的功,很可能能獲得減罪。顯而易見,當時很多受押人即使不特別找有類似立功的機會,但沒有預料的遇到有此立功機會,不疑會被很多人利用。這樣看來簡某講對了對象。他找的是我,不然將演成嚴重的後果。

4-2-15 再見到龜山案的卓東隆
被抓進高砂鐵工廠和我同房的的龜山案農民,卓東隆、陳石古、詹榮發,幸好我告訴他們法官審問時沒有的事情要堅決否認。我高興陳石古、詹榮發沒有事被送到軍法處就被釋放。卓東隆只判感訓。其後我就不知道他如何了。直到1997年我們成立促進會爭求平反時他聽到消息並打聽而找到我。他說一直不知道我在高砂鐵工廠分開後的下落。他以為我既然能告訴他們沒有事的堅決否認因而他們有的被釋放有的被判輕微的感訓了事我應已被釋放回去。我告訴他我和他們的案情不同,我雖努力不亂講口供,但被判12年徒刑。他判感訓後被送到綠島,編為第一隊。龜山案判感訓的很多,如簡守義、林約幹等。簡林到綠島被編到三隊,和我同隊。他和簡林雖同樣是感訓,刑期相差多。相對與他們兩人的三年刑期,卓只是六個月。編在第一隊正是案情比較不嚴重的意思。我說他在綠島時我也在綠島,他在第一隊,我在第三隊。上次在1997年見面後我們彼此只是通過電話。這次補償基金會等單位舉行解嚴20週年學術檢討會席上再遇到也來出席的他。他再看到我,仍不禁我在高砂鐵工廠給他的建言,俾使他能不受國民黨更多的傷害而脫離虎口而感激我。我也關心陳石古、詹榮發等以及龜山案呂進風等的其後。

4-2-16 問案時都沒有問到鄭文峰之關係。關於鄭文峰之基地之議與黃校長
我被抓後不知鄭文峰是否也被抓。我再調查機關問案時都沒有問到與他之關係顯然他都沒有提到我。我被送到軍法處始聽到他被槍斃。我後來看鄭文峰的判決書發覺他在做口供時曾講到計劃建立基地事。該事只輕描淡寫的提到而已,都沒有講到詳細地點或其他詳情。我懷疑法官為何沒有重視而詳細的追問,若然很可能連累到我。鄭既然講出基地之議,但又避開詳情,我肯定他的避重就輕的苦心。結果沒有連累到我,我感覺非常幸運而感激他。陳廷裕不知道本題目的利害關係,在他回憶錄提到鄭到過想做為基地在烏來福山(RIMOGAN)山地小學當臨時教員之事。當時我們好幾個同學曾經到那裡郊遊過經。我書上冊所登照片就是那時的一張照片。幸虧那已是解嚴以後,不然若成為對我之把柄,對我將很不利且也很可能對照片上的幾個人不利。多年後我遇到家住深坑的黃校長提及此往事。我驚訝他甚至不記得曾經有姓鄭的人在過他當校長的山地分教所。黃校長旋轉擔任多處山地小學,那時風聲緊,常有人到過他處求助或想影響他,其中有在跑路的,有情治人員,但他都一一妥善因應或避開,不然在那時緊張複雜情況下能保全自己,不捲入漩渦實難得。

4-2-17 調查機關問案的通性—被問人總儘避開真實
調查機關特別是作為台灣工作委員會調查本部與軍方關係的辦案總部的保密局總是須需要在最短時間內問出案情,以便速日把案情斷案。調查機關辦案依始更常於模不著頭腦,但辦案多,越行清楚,以後的辦案就比較不費時。他們雖慢慢地把整個案瞭若在指掌,但畢竟大部分靠的是類推與把至今的資訊慢慢整理出來的。調查機關主要靠的是刑求類推與獨斷,而大都可達雖不中也離不遠的地步。最後受訊者熱不承認罪行有的還再靠苦刑被強加承認。
然而被訊者在訊問過程中也不是完全沒有抵抗而試圖努力誤導問方。一有機會則把大事化小事、或加以隱瞞或誤導,案情盡於推給在跑路的或還沒抓到的人,或跑出台灣到大陸或外國去的人。在跑路還沒被抓到的人後來幾乎一個一個被抓到或出來自首,使原來推給他們的事很多出破綻,再被調查機關調查加上罪行致被處死或加長徒刑。跑到大陸或外國去的人抓到的可能性比較少,比較不會再出破綻。除此而外受訊人也常把關係人的名字故意誤寫。這種誤寫很快就會看出來或判斷出是誰的誤寫,故沒有多大效果。我深深的感覺受訊人千方百計想誤導訊問官的苦心。我可感覺出受訊人在沒有辦法之中猶努力做種種誤導的努力,但效果很有限。
至於案情上故意隱瞞或誤導的例,譬如某人其實是某甲介紹、吸收,故意說成是某乙做的。其後因沒有不同的資訊或供述資以可改正,往往在檔案上一直這樣錯誤的留存下去。還有很多案情是訊問時屈打成招,那就更不為可靠。沒有參加組織被說是有參加,此例不勝枚舉。可怕的是這樣被誣的其結果大多成槍殺的冤鬼。像這樣不只有多少不應被處死的卻被國民黨誤殺或故意的冤殺。當我們研究當局的檔案時易有這些誤差。這是應注意的。我們由當局檔案研究歷史真相,不能說一定是千真萬確,有時祇能說是更接近於史實而已。

4-2-18 東本願寺強迫政治犯打營養針  蔡孝乾妻馬雯鵑在其口述歷史證言說,她隨其夫被捕先到綠島後被送情報局(東本願寺)時當時關在那裡的政治犯大部分人每天都注射「營養針」,不知如何?有的竟一命嗚呼,有的竟變成精神病患」。如此看,該「營養針」問題重重。是否是另一種謀殺法?那「營養針」是否其中有的是毒藥?而政治犯每個人都命在旦夕,今天注射過了,明天的注射是否也可安全的通過?

4-2-19 蔡孝乾脫逃案   我在我「回憶--見證白色恐怖」「P263蔡孝乾脫逃之謎」談到我和黃財聊天,聽黃財說「一時已被抓關在保密局的蔡孝乾對保密局人員不知是說他在開封街二段開木材行的黃財家裡存放有黃金要求帶他到黃家取回,或是保密局人員要他一起去逮捕黃財,他們一到黃家由前門進去,黃財不在家,蔡卻忽然的猝不及防的從黃家後門跑出,拼命的往淡水河水門跑而脫逃。他當天脫逃成功,但不久仍被抓回。」黃財說蔡的脫逃事件真的逃跑而不是在演戲。至於我本來深信到黃財家是為取回黃金,但後來聽黃說是為了要抓他而不是為黃金事。於是我有一些混亂。蔡是真的還牽涉到黃金故事,周永富做口述歷史時提到此點,不過他說黃金地點是在黃天家。黃財和黃天互牛馬不相干;黃天家不在水門旁邊,要脫逃不像黃財家容易。於是我有些混亂,我不懷疑脫逃是由黃財家,但究竟有沒有黃金疑案?若有,是在哪一家,黃財或黃天?我問了黃天女兒黃秋爽,他否定黃天和黃金沒有關聯。

4-2-20 黃財母親在蔡孝乾脫逃現場被重毆
保密局人員與孝乾為要逮捕黃財,一起到他家時,黃財不在家,但其實他在家的對面路邊有看到他們一行到他家。他們一到黃家,蔡則獨自先進屋裡去,保密局人員乃黃慌忙想跟著蔡進屋時,驚慌的黃財的母親本能的擋住他門不讓進屋。保密局人員則拿手中的棍子用力的毆打她,使他受嚴重的傷。此時站在對面路上的黃財趕回欲保護其母親,面對他們跪下求饒。此時已先進到屋裡的蔡趁機忽然的猝不及防的從黃家後門脫逃。如此辦案人員辦案過程中完全不把老百姓放在眼中,要毆打,要格殺格殺,隨其便。

4-2-21 為辦案,任何人阻礙者都可格殺無論
國民黨要抓一個視為和叛亂罪有牽連的人,而在逮捕過程中,不要說本人,其家族,包括附近的無辜老百姓都一律格殺無論。如「關於「竹仔坑事件」,據1997.2.27中國時報寫到,「圍捕經過,、、、選一個清晨攻擊。先制服了第一間草寮殺死和二二八無關的父女,」】此故事說,圍捕經過,不待確認身分就亂開槍殺死和二二八無關的父女,造成人民的冤死。這是一個例子而我相信如此被波及的人頗多。國民黨就這樣視人命如芥蔕。

4-2-22 黃財與劉英昌
到黃財加為的是要逮捕黃財或有其他目的,很難搞清楚。單純的要逮捕黃財,為何要小題大作的把蔡孝乾也帶到黃家去。是否牽涉到黃金?有一點可懷疑的就是蔡孝乾和黃財家很熟,聽說常借住於黃家。因此說為取黃金去其實也講得通。後來黃財確因劉英昌被判五年包庇罪。劉英昌在當局眼裡也頗有分量。他被捕後給自新,並利用他送去大陸做地下工作。劉一到大陸卻很快就向大陸當局投誠,但卻被送往勞改,期限長到十多年。

4-2-23 白色恐怖關人機構的概況
國民黨於1945年來台灣1947年就發生二二八事件,其後一直就忙著抓人、殺人,而不得不利用舊有建築物以做關人辦人之用。日人遺留下來的寺院東本願寺首當其衝,二二八事件後前後被稱為情報處與保安處做為關政治犯的地方。人一抓進則在裡面拷打、刑求,製造案情,或在當地,後在別處加以秘密處決,或把人送去另設的軍法處,經所謂法辦處死或長期監禁。軍法處設於華山貨物站附近利用以前的陸軍倉庫當其用。其構內也設有軍人監獄以關被判監禁的人。保安處與軍法處屬於總管保安的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後改名為警備司令部。事實上台灣治安的主宰,辦政治犯的總司令部是保密局,是沿用以前陸軍司令部的軍法處為本部。保安司令部是其隸屬,代行其令。它是國民黨特務大本營,1949年起國民黨抓人變本加厲,保密局則把重要案件直接辦理。利用其本部設有的看守所做為關人與刑求辦人之用外,把辜嚴碧霞所有的坐落於延平北路三段的高砂鐵工廠,以資助呂赫若為藉口加以沒收,做為其看守所分所。另利用南崁的一個四合院,屬林元枝關係自首的人徐崇德所有,做為保密局分所關人。保密局所抓與所辦的人都經過軍法處做處決或長期監禁的定奪。國民黨關人的地方不敷用,情報處另設新生總隊於內湖國小內與六張犁山麓做為其關人地方的延長。新生總隊當時的作用是作為保安處關人的延長。

憲兵隊也是抓人的專門機構,本身設有看守所外,把所抓的送保安處或保密局辦理。以前的警察局北署設有刑警總隊,統攝全省警察局,全省警察局在全省各角落替保安處大抓人,把所抓的原則上都送去刑警總隊,再由其主要轉送保安處。大抓人時軍法處看守所不敷用,於是一時租用林烏秋私人所有的新店戲台做為軍法處看守所分所關人。軍監也遙不敷用,也得各借台北司法監獄、台中司法監獄,台南司法監獄、新竹少年監獄等的一部份地方做為暫寄押政治犯的地方。為解決大爆滿的政治犯,國民黨毅然決然的開闢綠島,建了新生訓導處。於19515月間開始屢次的把關在各地的已決政治犯大送那裡流刑。其後在台北郊外新店附近的安坑建設了安坑軍人監獄,1952年間啟用。再在板橋附近的土城清水坑建設生產教育實驗所,於1955年啟用。日後台北市地價暴漲,國民黨乃把坐落於青島東路的軍法處與坐落於西寧南路的保安處則東本願寺高價出售,另建軍法處於景美附近的台北縣境內。後來又建泰源軍人監獄於台東縣泰源,於1962年啟用。因泰源軍人監獄發生逃獄事件,把其廢止而於綠島的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址建綠島重刑犯監獄,於1972年啟用。生產教育實驗所後來改名為仁愛教育所。以上是白色恐怖時代台灣關政治犯地方的概況,在台灣這麼小的地方,關人辦人的地方卻洋洋大觀。以上還不包括軍部機關。軍部機關還擁有各自的看守所,法庭等。國民黨把刑期屆滿但不於釋放的政治犯關於小琉球職訓所做兩年的強制勞動稱為保安處分。

4-2-0 第二節、 我在調查機關

4-2-0 我在調查機關
4-2-1 被抓進東本願寺頭一個遇到的難友陳
我被抓進東本願寺關在二樓獨房走廊斜對前面的獨房關著嘉義籍師範學院學生陳正宸。他比我只早來幾天,長的幾乎和我一樣高。他是被捕頭一個認識的難友且是唯一交談到的。故我們一有機會就無所不談,講到案情,講到時局,講到等著我們的問案刑求,講到我們還有沒有的未來。我案件屬於台灣省工作委員會而該組織的人都集中在保密局問案。我在保安處只是過境之客不久就被送去保密局。他則留在保安處問案各人問案,最後竟送到軍法處做所謂軍事審判已定奪如何處罪。我被送到軍法處被關在16房。他早就在那裡而和我同房。我又先離開軍法處先到綠島,我在綠島後才看到他被送到綠島來。我予1653年2月由綠島送回軍監,他也一起送回。我們在軍監同在一段時間後,他卻被誣告又被送去保安處,然後再到軍法處而最後被宣判死刑,結束了其充滿憧憬卻不幸的短暫生涯。
他被判死刑是絕對的冤枉。他絕對沒有罪證判死。首先幾位審判官因沒有證據判死,勉強判他三年感訓。蔣介石批不准。而一再的駁回重嚴審理意謂不處死不罷休。最後擔任審判的審判官採用兩個證人的證言坢他死---一個看到他有拿紙條給別人,但沒有看到紙條上寫什麼;另一個證人看到他對別人講話,但沒有聽到講什麼話。看到不知寫什麼的紙條與聽不到內容的講話成為判他死的理由。不知寫什麼的紙條與不知講什麼的談話成為判他死的證據!
我和他有很深的淵源他是我坐牢第一個難友。其後一起關在軍法處的同牢房。各被判徒刑而前後到達綠島。同一時間由綠島送回軍監而在軍監一起被暴露於當局屠殺在監政治犯的陰謀。他上釣而我卻脫離了險境。他因而被送到保安處,然後軍法處,而終於逃不過蔣介石仇殺政治犯的陰謀。我是該陰謀牽連最深的見證人之一。對於暴露該陰謀我是最義不容辭的。

4-2-1A 東本願寺不是西本願寺
國民黨接收台灣第一件關心做的事是如何控制台灣人的思想與對他們的打擊。因此很快就利用東本願寺設立處理政治犯或思想犯的地方。東本願寺被利用做為逮捕、關閉與調查思想犯或政治犯的地方,其惡名也隨著傳遍整個台灣。東本願寺在二二八與白恐怖恐怖初期以來就前後以台灣省保安司令部情報處與保安處名字替國民黨做此任務。東本願寺是日本人建設的佛救寺院,坐落於西臨西寧南路,東臨昆明街,北臨開封街,南臨武昌街的一大塊土地而成。台北市另有一個西本願寺,坐落於中華路。因有兩個同樣名為本願寺,常見到有人要提及東本願寺時,提錯為西本願寺。故我願在此加以澄清。事實上兩本願寺並非因為至不同才加上東西而是兩個根本就屬兩教派,一為東本願寺教派,一為西本願寺教派。

4-2-2 國民黨辦案大本營保密局
我被捕後先被逮捕到東本願寺後來被轉到保密局才知道國民黨抓人的大本營是保密局而非東本願寺。保密局屬國防部,那裡才是真正的恐怖大本營。是國民黨惡名狼藉的戴笠為始祖的軍統或稱藍衣社特務組織的本部。那裡是國民黨辦理蔡孝乾為首的工作委員會以及國防關係的要犯的基地。保密局所辦頭一個屬於國事犯(政治犯)。漢奸犯的許丙與辜振甫也曾關在那裡。聽說某一個監房的牆壁上還留有許丙的簽字。

4-2-2A 保密局址是日治時代的衛戎監獄
保密局其建築物聽說是日治時代軍司令部的專門關重要國事犯的軍法看守所。終戰後仍沿用。威權時代過去,檔案解密,要得到過去的資訊變為比較可能。我最近才看到一個資訊,保密局址是日治時代的衛戎監獄。

4-2-2B 國民黨逮捕與處置政治犯的過程與機關
國民黨逮捕與處置的過程與機關是如此的:
1.逮捕人;主要由特務執行。但也由憲兵,警察執行。
2.逮捕機關;國防部保密局,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刑警總隊、憲兵隊
3.調查機關:國防部保密局,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刑警總隊(只做初步調查)、憲兵隊(只做初步調查但也做最後地查)
4.軍法審判;台灣省保安司令部軍法處或國防部軍法局
5.死刑執行:馬場町或鄰近刑場
6.徒刑執行:國防部軍人監獄或委託綠島新生訓導處
7.感訓執行;內湖新生總隊,綠島新生訓導處與其後的台灣省生產教育所(後來改名為仁教所)
8.保安處份;小琉球職訓隊
逮捕與辦政治犯的機關真是五花八門。我在台北被捕先被送到保安處再轉送保密局南所再經過保密局北所才被送到軍法處。問問其他人才知道,來軍法處的人有的由保安處送來,有的由刑警總隊送來,有的由憲兵隊送來。軍人關係的很多由陸軍總部、海軍總部、空軍總部、聯勤總部送來。
如此到處都是抓人與辦人的地方--保密局、調查局、保安處、內政部、刑警總隊、憲兵隊、陸軍總部、海軍總部、空軍總部、聯勤總部,而各機關都備有看守所。海軍總部的看守所取名為「招待所」,實是奇聞。如此聽來才知道全台灣抓人的機關五花八門,洋洋大觀。
很多抓人機關,一個地方不夠關,還設有看守所分所。保密局,除了利用延平北路的高砂鐵工廠作為北所外,還利用桃園蘆竹的一個農家的四合院作為看守所(聽說是林元枝同案自首的人所有的房子)。聽說內政部在與高砂鐵工廠近在咫尺的大龍峒,約在重慶北路哈密街口也有分所。保安處也有分所,據1956年左右軍監屠殺案餘波被送去保安處拷打逼供的邱奎壁說他們被疏散到有一似山莊的非常隱密的關人地方,似是在六張犁方面,顯然被利用為保安處的分所。他更說那邊關有許多不知什麼來路的人而好像後來被祕密的處置掉,就像十五份的集體祕密屠殺。
調查機關是逼口供或自白書的地方。大凡酷刑、疲勞轟炸、欺騙、假交易等任何手段都用上。理論上這些只在調查機關用到軍法處後就不再用。這些調查機關都把人犯集中送到我們所說的軍法處()台灣省保安司令部軍法處()做最後的生或死,關不關,關多久,要不要沒收財產等的定奪。其實和軍法處相連的同一個地址還有國防部軍法局與其看守所。軍法處看守所實在太擁擠不夠關,於是利用新店舊街內的戲院作為看守所分所。

4-2-3 國民黨的問案是最不正義、最骯髒的
國民黨對於所逮捕的政治犯使用的是最不正義、最骯髒的訊問法。他們認為政治犯不可原諒,本來就計劃大肆施於死刑與長期監禁的,故原則上都施極殘無人道的酷刑逼其口供。但除此外,利用本案件的政治與法律的模糊性,欺騙本人若認罪則僅處以三個月的感訓教育而騙取口供,卻據以判死刑、長期監禁等重刑。如此創下中外古今未曾有的最卑鄙、最不正義、最骯髒的訊問法。普通政治犯就是觸及政治問題的人,所犯是意識問題並不是刑事問題,要在司法上追究非常勉強。所以依國家不同,有的定為不可在司法上法辦,有的卻可以。國民黨就是後例,但卻留有餘地說看情形也可不究辦。也就是說存在有政治上與法律上的模糊性。這一點卻被國民黨惡用,國民黨假裝不究辦而騙取口供,卻取得了口供後據以究辦,所辦卻是死刑無期徒刑長期徒刑等嚴辦。因有此模糊性而國民黨常擅於應用,許多人起錯覺被騙。按法制來說,國民黨若要究辦,對於被辦者應告以若認罪則會處以何罪與何種程度的刑才是。國民黨不僅不如此告知,反而利用此模糊性大肆欺騙被訊問人放棄警覺做致命的招供,致使被殺或被長期監禁。因有此大欺騙才導致那麼大的犧牲。我初到保密局北所看到被關在那裡的人多人相信他們若照國民黨當局的口供承認將只被處三個月的感訓教育就可了事的國民黨的謊言而大吃一驚。我對他們說那是不可能的大謊言,但很難使他們相信。他們多人已被騙得團團轉而照國民黨的劇本承認因而丟掉生命。國民黨對於本次案件使用的欺騙的訊問法是古今中外不見其例的最不正義與最骯髒的。

4-2-3A 政治案件與法律案件的模糊性
政治案件與法律案件的模糊性是政府利用的最大欺騙武器。軍法審判所根據的是調查機關祕密審訊所得的口供與自白,有什麼口供自白就判什麼罪。故那人的命運還沒到軍法處已就決定,而在軍法處是極不可能翻供,即使翻供不被採用。
調查機關取得口供有用硬、軟、欺騙、交易、背信等方法交替使用。首先是來一個硬的嚴刑拷打,打得死去活來,捱打的人常痛苦的死不如活,想,反正抵抗不住就不如屈服而承認當局要他承認的罪以一了百了。當然有的免不了被活活打死。被打得死去活來的通常會終生帶病。大凡人類所想得到的給最大痛苦的刑法都為國民黨所使用。這一點國民黨是走在世界先端,不落人後的。
軟的方法才厲害,用欺騙與假交易為手段,他們會欺騙說你承認所控的事不至於構成罪,甚或可原諒而立即釋放。說因此種案件本屬政治性的,政府雖主以刑事性的法律案件辦理,但也可反過來承認是政治案件可辦可不辦。事實上很多其他國家政府像這樣的案件普通只要被辦的人思想或態度改變就改以不辦。結果騙取了口供後卻依法有據大開殺戒。所謂假交易則指騙你承認或交出某事則給赦免或輕辦,卻後來食言不履行。
因有此政治與法律的兩面性或說模糊性,大家就易於受政府的欺騙說要寬待處理或寬恕不辦理。偏偏國民黨政府對於其他事情或會模糊,但對政治案件絕不手軟,故受其騙,上其當,隨其所欲的做成口供,被遂其屠殺的預設目的。
在這次政府辦理過程中被欺騙的人實在太多,以致整個台灣的反暴政運動兵敗如山倒。被騙的人本來一向自認洞悉國民黨真面目,其實知道的不多、不徹底,一在其手中,萌起偷生苟安之心理,且政治案件本來就易存有政治案件與法律案件的模糊性,因而更遭徹底瓦解,真是不光彩的事。

4-2-4 「言ったら死ぬぞ(一講就會死)  我在我書P.78以小表題「工委會在問案過程打了大敗戰」述及,地下組織一被國民黨抓就在酷刑與欺騙之下供出組織打了敗戰。就中最嚴重的就是欺騙。國民黨說政府決定採取「寬大政策」只要和國民黨合作坦白供出來就不殺送去感訓就了事。奈何組織最高上級蔡孝乾信以為真,立即變節大力替當局向被捕的地下組織高級幹部向當局合作。主要幹部洪幼樵供出很多人北部的李水×與南部的鄭海×等則大肆安慰被抓的部下和政府合作。如此整個組織垮了,被抓的抓,自首的自首,跑路的跑路。當局順利取得了口供後大肆屠殺或投獄。蔡與洪保住了生命,李與鄭等仍被處死。當局勸張志忠若肯合作則保證其生命,但他卻不願出賣他人,選擇了死路。
張志忠與其他頗有多位幹部一看有新被抓進的則用日語說「言ったら死ぬぞ(一講就會死)」。保密局幹員聽不懂日語,我們常用日語傳達話。如此救了多人。另外心被抓進的人一進牢房受高人的指點救了命或只少減輕了刑期,如上述14-3 「龜山案的簡某某」。

4-2-5 李瑞雲為何有力幫忙寄東西給我
我在銀行被兩個特務人員走路帶至東本願寺,當天就被關進個人房。晚上要睡覺只有一條薄薄的破毯子,沒有牙刷,沒有毛巾,沒有換洗的內衣褲。睡覺時我只得把鞋子當枕頭,蓋踏一條薄薄的破毯子把身縮著發抖。我被捕那一天10月23日,我只穿一條白襯衣上班。10月的台灣風一刮,溫度劇降。其後約一個禮拜就如此冷得受不了。有一天那裡的工作人員抱著一包東西到我房間來。打開一看有換洗的內衣褲、有牙刷、有毛巾、還有一些吃的東西。真是天上賜給我的禮物。他說那是我銀行同事曹秀專小姐託他送來的。我後來聽說她是透過也是銀行同事的李瑞雲小姐的男朋友才能送進來的。我在數個月前很湊巧而很意外的看到李小姐。她竟然是主張轉型正義,熱烈主張台灣本位的使人尊敬的一個人。我在幾十年間一起做同事時萬沒有想到的。

4-2-6 再說在北所(高砂鐵工廠)和台南案件關在一起
1950年10月底我被捕後經過東本願寺保密局本部再被轉至保密局北所時我先被關在B4房。那時我和等等被關在一起有人讀了我書後對我表示台南案件那麼多人我為什麼儘提到這些人而已那是因為我寫到時況我被送進B4房那時在那裡的就是那些人北所有很多房間國民黨無法把所有的台南案件關在一個房必須把其他人分關在其他房間。尤有甚者國民黨認為案手的或重要人物如鄭海樹何川何秀吉等關在保密局本部。我無法把其他台南案的人在描寫4房統統寫上但我盡可能披露他們的人譬如我到軍法處後的「吃麵包事件」我有盡量提及。

4-2-7 鄭崇岳再入獄遭殺
我被關進保密及北所B4房的台南案件人中有黃武宗,他有一姨表兄弟鄭崇岳在另外房間黃武宗後來被判死刑,鄭崇岳被判感訓。鄭崇岳感訓畢回去再復職做國小教員。鄭父復職後的國小教員難當,有此前歷很多人都把他作為小報告的標的。最後終於又被逮捕,戴以本來就有參加組織的只是獲其表兄庇護不把身分暴露裁紙判感訓現在卻說是原態暴露加之百般繼續做叛亂活動並被有正人作證而判以參加叛亂組織著手實行處死刑。 這真是天大的冤枉。我不相信他感訓後真敢活動但成為四面陷害的標的而逃不過當局的羅致。一個人的命運無法逆斷他當初逃過一劫是幸是不幸?設若當初他被判有罪頂多是五年徒刑再壞也是十年徒刑吧了。又設若他的表兄黃武宗不曾百般庇護他隱瞞他的案情,反而可能保持著鄭的生命。在白色恐怖當頭,命運好壞只是一紙之隔,沒有人能逆料一個人其後的走向。

4-2-8 同樣的命運的陳文溝與丁窈窕
和我同判決書有一陳文溝者,當他從審判官聽他被判感訓時紛紛道謝判得公道。後來聽說他案情出岔再入宮,被判死刑(這一點因我沒有看到相關判決書我不敢肯定);丁窈窕1950年郵電案大判罪時她判感訓還送到綠島後來案情爆發在入宮而判死刑。白色恐怖像這樣的例子很多。

4-2-9 陳登龍關進保密局北所
我於1950.10.23被逮捕。先關在東本願寺,然後送去保密局本部則所謂南所,再轉送至北所,高砂鉄工廠。到高砂鉄工廠的一兩天後陳登龍被抓進來。我只知道他是高雄中學學生。因他始終緊閉口,無從知道他的案情。我甚至於不知道他和我剛在保密局本部一起關的李開南屬同案。一直出獄後看李敖所印的國家安全局編的「歷年辦理匪黨彙編」才知道他屬李開南的關係。1993年六張犁亂葬崗發現,互助會每年舉行春秋祭會場上所列被處死刑者名單上老看到登有陳登龍名字,我就歸咎於該書上誤登所致。其後我有機會看到檔案解密才知道原來他初判死刑,後來獲減刑,改判十二年。那是很難得的。普通更正判決極大部分是加重罪刑很多都是由圖形改為死刑國民黨的判決史上把初判死刑的改為徒刑的例子微乎其微,他竟是其中之一!理由是他對所犯極為悔改,故特予減刑。事實上對於所犯的事表示悔改,或再加上求饒的例子不缺例子,但獨鍾於陳,其中或免不了他口供有些地方受到肯定。我真替陳高興他之幸運

4-2-10 張雲霖也被抓進北所
張雲霖記得很清楚,他被抓進北所時我也在那裡。聽他這麼講,事實上我也把此事記得很清楚。卻寫我回憶-見證白色恐怖一書竟忘寫這一段事實。他畢業於台北工業,在大同公司做事。他聽說是我在綠島三隊同隊的傅賴會所吸收參加組織的他判決書和成功高中生受基隆牽連首先判感訓,後來改判死刑的游英寫在一起。

4-2-11 高砂鐵工廠後來歸還辜家
國民黨把辜嚴碧霞所有高砂鐵工廠沒收作為保密局北所,調查偵訊證犯,由此進出的無數人成為馬場町的冤鬼,又有無數人長期的關在軍人監獄、綠島新生訓導處,幫助了國民黨遂行了白色恐怖大暴行。國民黨污衊辜嚴碧霞給錢資助白色恐怖犧牲者呂赫若。呂赫若後來逃難藏匿於鹿窟,在那裡被毒蛇咬死。辜女依第四條資助罪判徒刑,附帶地該產業遭沒收,該產業幫國民黨施行白色恐怖大暴行。事實上那時辜女沒有資助呂赫若而是在呂提出抵押而借錢給他的。後來辜的當家會計提出證據證明此事而獲得翻案,才由國民島取回該產業。此時主導翻案的大功臣是和我們難友陳光仁的父親。本高砂鐵工廠後來歸還辜家的事實是我聽自於巫金聲。在此謹向巫先生致謝。難怪陳光仁和辜家關係那麼密切。陳和辜家同樣是鹿港人。台大化學系畢業的陳首先工作於長春化工,和陳茂東成為同事後來辜家在南投高崗工業區開化工品工廠被聘請為總經理。陳不幸罹肝癌逝世,郭錕銘接任了其位。

4-2-12 老牌地下工作者比不上呂姓南崁呂姓農民
我在我書提到,我由保密局本部送到北所時關在那裡的人都很樂觀的說,審問的「法官」一再的對他們強調,政府對本次案件決定要採取「寬大政策」。他一再的說像這些只是參加組織,情節都不重。頂多送去感訓幾個月就可釋放回去,故不如早承認以便早送去感訓早結訓回去。那是那個時候國民黨慣用的騙口供的謊言。事實上一承認,證據就確鑿,翻也翻不了,脫也脫不了如何辦就隨他們了。如此不知道有多少人被騙送命!那實在是國民黨最骯髒的辦案方法之一。然而我在保密局北所看到有一對南崁的農民兄弟已關了許久。因伙食失調,兩個人都引起腳氣,不能走動,但還在那苦撐著。我暗自想,法官說若是真的,他們為何不乾脆按法官意思承認,以便早被送去感訓,早釋放回去,免得不能走路還苦撐著?那農民兄弟顯然不信法官的鬼話,堅持不承認沒有的事。那兩個人後來沒有事,不經過軍法處直接由保密局釋放回去。
們沒有參加地下黨,他們應不會比地下份子更知道國民黨的真面目。但他們比他們更聰明,更堅定。坐牢的政治犯對於學委案首李水×要大家相信國民黨一再保證的寬大政策,把案情坦白交出,以便早日回家之言記憶猶新。台南案件案首鄭海×當台南案件要被送離保密局到軍法處時向大家說我們快要回家了之言也記憶猶新。相比於他們,呂姓農民兄弟的態度真使人感動。可惜我不記得他們的姓名,我也不知道他們還在世否?他們年紀比我大約大十多歲。

4-2-12A 常要求提出交友名單
我出被捕關在東本願寺被調出去訊問總要拿一個白紙叫我寫平成交往朋友的名字。我心想我一寫,他們豈不也被抓來?但總一個也不寫無法交代於是我每次都只寫「林從周」一個而說他是我唯一有來往的人。我知道寫出朋友名字不僅會連累他們,那是我最不願意做的。我自覺驕傲,我從頭到尾沒有連累一個人,反過來說也會使我的關係複雜,難於脫卸。

4-2-12B 也要提出財產情形

訊問時也常會給我白紙,要我寫我的財產情形。我一概填沒有。我從報端看到,一人被判死刑甚或徒刑,常連帶的被沒收財產。我想從我的案情看,我應不會被沒收財產。但無論如何,我何需這一舉,能夠守密就守密,也就相應不理。其時那個時候自己大膽的預設不會被處死刑,其實也太輕估情事的,還是處境相當危境。

4-0 第四章「白色恐怖」的幾點補充

4-0 第四章「白色恐怖」的幾點補充 
4-1-0 節 我被捕前
4-1-1 戰敗日人集體返日
二戰末期半年間我們學生都被徵召為二等兵。盟軍對台灣的空襲加緊。1945年5月對台北的大轟炸使日本敗相越顯出。日本本土來的學生與台灣人的學生理論上都屬日本臣民。彼此從來不曾感在那麼大隔膜的日本學生對台灣籍的懷疑心與警覺心與日加大。現在日本人假借高軍階的特權,狐假虎威的常使勁的欺負台籍同學。日本學生常在夜間把看不順眼的台灣學生一個一個的叫去而幾個人一起拳打腳踢的施予暴力。我們四五月間駐汐止國校時特別厲害。我也是常捱打者之一。施暴的日本學生中竟然有同是新店線火車同學的名字為「小出」的,台北第二中高我一級,現升學至台北經濟專門學校和我同班的日本學生。
本來彼此是好朋友的曾幾何時反臉,不顧交情成為主要打手,給注重交情的我們台灣人深深感覺他們的民族性真和台灣籍的有些不同。
8月15日日本投降後自然的輪到我們報復。他們甘受戰敗對我們的報復不予抵抗。但每個人總放話說「等著 10年我們還會回來相見!」。當時我們不會把他們的話當真,認為無論如何也不會有那麼一天的到來。我們回到強大的「祖國」,我們既然是戰勝國,大家合力建設,必定會國富民強,而日本一片廢墟,永遠也看不出有翻身機會吧。但當時何曾想到半世紀後的現在,日本再成為經濟大國,國際地位也相對的提高。我們卻在國民黨統治下經濟遭榨取,經二二八與白色恐怖精英遭消滅,遙遙落後於她,更糟的是我們國不成國,國民黨造成的戕害仍再繼續,看來永遠也無法擺脫,休想要追趕他們了。事實上我們已完全放棄追趕她們的念頭,大家若能共存下去已覺得萬幸了。

4-1-2 二二八事件與殖民政策
我在我書「回憶,見證白色恐怖」我有下述的記述:國府所派來統治人民的行政公署長官陳儀口口稱台灣同胞、「一視同仁」,卻在待遇上、職務上施行很多差別,實際上是掛羊頭賣狗肉,沿襲著日本的殖民地統治原則,歧視台灣人民,對台灣顯然仍施行著殖民地統治;加之政治不修明,由於當時國民黨與中共在大陸把內戰打得如火荼,拼命的在台灣搜括糧食與一切物質運到大陸,導致民不聊生,怨聲載道。我非常失望,但希望這只是過渡時期現象而很快就會上軌道而解決,但事與願違,其後物價膨脹厲害,失業嚴重,導致1947年間發生二二八事件。我在該書在提到:銀行的高級職員都是大陸來的,幾乎是浙江寧波人的天下。台灣銀行是屬於台灣省的,故台灣省財政廳長嚴家凎自然的成為董事長。總經理為瞿荊州。營業部經理清一色都是浙江寧波或其附近的人,有的當上副理坐在大椅子,他的工作只是核對傳票、把印章蓋在傳票上,有的甚至於看不懂傳票,也不知道要蓋在傳票的哪裡而常鬧出笑話。即使是普通職員,外省籍的受到器重。也許除了省籍不同,待遇不同外,他們有的可能也兼做政府的情治人員。可見同一個機關外省籍在任用上比台灣籍的優厚的多後來才知道省政府任用人的內規對台灣籍的有多限制如什麼工作的主管甚至像情潔隊隊長的微不足道的職務就限制由外省籍的才有資格做等等的規定。

4-1-2A 延平學院廢校
4-1-3 二二八事件---基隆海底脫困故事
每要二二八紀念,常反覆聽到幾個百聽不厭的故事,一為被拋入海底的幸運者,他手掌被貫穿鐵絲和多人串連在一起。被帶至海邊排成一列,用機關槍掃射,一個一個倒進海裡。他幸運彈沒有打到其身,他跟大家一被沈入海,使勁掙扎,摔開和別人綁在一起的鐵絲,遊離群體。但他不敢浮出水面以免被發現再被槍打。他獨自游離一定距離後才把頭浮出海面探望。看到有一木柱就游去抓住,在那裡等夜色加深,才小心翼翼的移動,偷偷上岸跑去附近的一個知人處,藏了幾天不敢回家而獲救了一命。

4-1-4 二二八事件---林金春由刑車叫下
林金春在二二八事變後再牽涉到白色恐怖案件而被判處五年徒刑。他每至二二八紀念日,總接受媒體訪問其二二八事件遇到的逸事。我不知聽此故事幾次,但總覺百聽不厭。他原本工作於頭城的郵局,在窗口受理客人的種種事務。那時大陸甫來很多人,有的一到,派頭特大,不可一世的愕指使氣的真不可理瑜,即使多小心翼翼對待他們,總會有人埋怨計恨。二二八事件中間有一俇傲外省人帶幾個憲兵來郵局當面指認他說他和二二八有關係。憲兵隊立即把他押上已經有幾個人坐在上面的刑車,就要開到去行刑之此間不容髮之際,湊巧走過一外省人新聞記者,看到車上的林,大聲呼叫怎麼把大好人之林押在車上,而救了他一命。林每遇二二八紀念日則總把此千鈞一髮的生死之際的故事重複一遍,深深對那位記者的恩情致最大的感謝。我一直不知道原來林說的那位記者恩人就是後來兩人相繼分別牽涉到白色恐怖的黃胤昌。林的案情比較輕微判五年;黃首先判十年,後來在軍監服刑時卻牽涉到當局故意要殺雞警猴製造出來的屠殺案件而被處死。白色恐怖期間很多好人無法保住生命而被國民黨找機會大肆屠殺。黃不幸屬其中之一。

4-1-5 二二八事件---一椿無人性逼婚案
二戰直後在台灣做官的福州人很多,因為福州人早就在日治時代就到台灣謀生。儘管所從事的俗稱三刀---廚刀(廚房作菜用刀)、剃刀(理髮修面刀)、裁刀(裁紡刀)。那是社會最低級,只靠最低級手工以糊口的生意。現在高級長官都是他們的人。福州是福建省省府所在,來台灣的人以福州人眾多。福州人個個牽裙引戚,狗跳雞飛,有錢有勢。現在更仗勢威脅,若不隨其求,受苦將吃不消。有一福州人官當高到接收委員。她看中了一位西螺廖家的閨秀姑娘,美如神仙,羨慕不已。他雖在福州有正式太太,卻想吃天鵝肉,厚著臉皮幾次的加壓力與危脅為己提親。那真是一個大難題。人家大家閨秀,美貌超人,受過高等教育,很富教養。怎嫁給醜如癩哈麻,不知禮貌,動作粗如的人為其側室?事情嚴重!他大施危脅,若不隨其意,還要把其全家殺掉!那位閨秀為救全家,終於不得不把自己當為死人,把所有畢生希望放棄,下嫁於此「顯官」。然而禍不單行,他遠至福州的正室聽到此重婚消息,遙從福州來台灣到女家大興問師,大敲竹幹。女家無奈之中給重金圖以消錢化災。此時那位賢女婿不忍女家受此委曲大獻賢策說請放心,他發誓想法取回該金,則當他太太作船回福州時他會一起坐上船而半途伺機看其不備把她推下船而取回錢。女家一聽慄然,忙說,錢就算了,不要再鬧出人命了。而她不是你多年的髮妻麼?時過境遷,那位閨秀已年老作古。她餘生專門研究日本古歌成就非凡。她參加了我台大同學廖運潘主持的「排句會」多年,聽廖說極富文才。她有一位妹妹不幸年輕時因白色恐怖事件喪失當國民小學校長的丈夫。我真感慨那時候多人幸福之家庭由於暴政政府的殘殺與命運的作弄變為極不幸之人何其多!

4-1-6 我與地下組織發生關係
我與地下組織發生關係的前後,反國民黨是台灣居民的共同感情,參加地下組織是多人的願望。我提過台大醫學院學生許某也常問我是否有地下組織的線索,其他也幾個人也對我做過同樣試探。我不久前與和我同年記的某熱愛鄉土的企業家偶然的機會談到本問題。他說當時他就是希望有此線索參加,但幸或不幸找不到線索,不然他可能就成為我綠島時的難友之一。倘然他可能就沒有今天的盛名、財富、與成就。我深深的感覺,人的命運就隨一煞那的偶然所左右。且欣慰我們走這一條路,不一定是暴虎馮河之舉,更不是傻瓜之舉,雖然我因而一輩子和名利、財富、成就等絕緣。

4-1-7 有的人險些加入地下組織
當時的年輕人有多人認為應該有組織,組組織性行為地推翻國民黨。在此我舉兩個事實以證此事:

1),彭嘉×的故事
彭嘉×告訴我,他看到國民黨二二八事件的暴行行為,深信大家要有組織性行為。他暗中模索,但苦無找到線索。他讀了許多社會主義的左傾書,看到了書抹頗為共鳴社會財富的公平分配理想。但社會主義附帶階級鬥爭,使他辟易。他雖贊同社會主義的主張但對於其激烈的主張鬥爭手段不敢茍同,也就不敢深入而放棄不再摸索。可見當時多人認同組織性行為,但模索不出路,或者無法得到正確的概念而中途斷念。有的人因共鳴孫文的三民主義書明講三民主義就是社會主義,是共產主義而對於社會主義好奇因而模索如何解決國民黨暴政的路,卻辟易於共產主義的激烈階級鬥爭的主張。可見當時大家模索的方向、思維都大同小異,之因為一點命運上的偏差致使以後的命運互大不相同。那時的反蔣不可避免的走向社會主義。並不能像一些人不明歷史背景怪咎五○年代的政治受難者的無可避免的親共傾向。

2),某位實業家的故事
我最近受了某事業家邀請到他家,有機會談到白色恐怖的事情。和他談話中間我才知道他邀請我的動機是他看到我出版的書「回憶--見證白色恐怖」而受些感動。經我和他一談話才知是早前一點出版的「白色封印」,其中我寫的一篇。他說他對於我的參加地下組織有所了解。他書那時他也想加入地下組織而在找門路,但因找不到才沒有參加。不然他就走上和我一樣的路,他的命運就和現在迥然不同,就沒有今天的事業、財富、與犖犖大名。換我來說我若沒有加入地下組織,我斷不會有他幾萬分之一的運氣。他的故事我聽來不驚訝,因為事實上我遇到幾個朋友曾經也問我門路,但我那時即1949年組織陷於危機,我自身難保,豈敢再連累他們而介紹他們入組織。我坐牢回來有人對我說,坐牢的是為何是我而不是他!他們自以為他們比我還激烈。但我聽這位事業家如此講覺得無限的溫暖。至少他能了解我那時參加地下組織的心境。我慶幸我現在和他一樣健康,一樣熱情,一樣樂觀,那是我最好的人生。我經過白色恐怖幾次瀕於死亡,我現在還活存著實是奇蹟,是我的好運。那是我的福,世界上也極稀少的福。或者我比他更滿足自己走過的人生。

4-1-7 2)的感言
施行38年的整個戒嚴令間,國民黨彈壓主軸對象是和中共合作的共產黨份子。戒嚴令初期的1950年代白色恐怖期間我們因而國民黨大力屠殺監禁。至1970年代反國民黨型態有些轉變,拾棄暴力而轉向在和平裡以言論對抗,其極致就是美麗島事件。因五○年代對抗牽涉到和中共有所提攜,出獄後的受難者看到世間反共思想興起,感覺以當時帶有赤色的反抗為不光榮,常苦於找藉口淡化或否定當時和中共的牽連,而強調國民黨指控屬冤枉。那完全非事實。不實的歷史不是歷史,是不該的。我欽佩上述實業家告白他本來要找共產黨的門路卻沒有找到。在現今世人對共黨只有否定沒有肯定聲中,他不隱瞞事實,主動承認講到沒有實現的此事。反看和中共真有過掛溝的我們,硬要否定事實,推卸為冤枉,我認為我們既不誠實又對自己做的事不敢承認,誠實度與勇氣遙不及於他。

4-1-8 五○年代推翻國民黨政權是社會一般的共識
五○年代推翻國民黨政權是社會一般的共識。那時社會上沒有統獨概念,對付國民黨當然不能疏忽和大陸的聯繫求其支持。故有人不明嘹此歷史背景,往往錯怪當時受難者的親大陸立場是不妥的。國民黨為摧毀不支持或反對他或不向其靠攏的人士,大做清鄉,掃除社會上富於正義感人士、進步分子與精英。其手段以殺人為最高原則,所殺數以千計,長期監禁者數以萬計,此乃世人所稱的白色恐怖暴行。當時只要有一點點小藉口就趕盡殺絕。人一殺可永絕後患,「大洗牌」果然有效。當時台灣的精英大部分被消滅,原來的文化也被摧毀殆盡。從此後人民噤若寒蟬,大家避開禍從口出,遠離政治,遠離是非,成為沒有主見沒有文化的一群人。而各自自掃門前雪,大家變為自顧私利,失去了關懷別人的愛心。「大洗牌」一起把以前的文化掃走,代之而起的是阿邑拍馬屁迎合統治者的文化。
國民黨殺了無數人,長期囚禁無數,犯了反人道反人權的大暴行。台灣至今對此歷史問題還沒給定論,國民黨更噤若寒蟬未曾做任何交代。我們要求社會總給做一定位與交代。但有些人替國民黨解圍說那是舊國民黨的事,現在的新國民黨不必負責當時的責任。他們說新國民黨不必負責,但不是說舊國民黨不必負責吧。那麼誰代表舊國民黨負責?總有人須負責吧。
台灣有了政權輪替,白色恐怖兇手國民黨終於下臺。我們以為其後的政府將對於以前的白色恐怖創傷有全力補救。的確新政府在補償條例實施以及其他方面改進不小,但很多還是有蕭規曹隨的味道,例如歷史的保存與建設陳列歷史園區方面。那些至近不見有顯著成就。歷史歸歷史,這些方面似應由國史館與文建會負更大責任。

4-1-9 我被捕前還在台銀時
我於1950.10.23台銀工作時被捕。我1948年二月進去台銀工作,離被捕僅工作了2年又8個月。可說是很短時間。我進去時在營業部出納科工作。經一年多調至匯兌部,又調至存款部而在莊顯仁手下做各銀行為對象的同業存款。莊顯仁後來調至國外部,沒有多久我也調國外部。那時候能調至國外部工作是很大的「高升」。那時的台銀是銀行的銀行,在台灣擔任著「中央銀行」的職務。在台灣有國外部做外匯業務的只有台灣銀行一家。調至國外部工作,除非是被承認為英語能力高是不會有此殊榮的。事實上在國外部工作被認為高人一等,將來也隨著無可限量。我進台銀沒有人事關係,因此我常想我為何有此殊榮?我回想那時台銀訂有兩份英文報紙,一為SOUTH CHINA EVENING PORST,是香港發行的,一為 CHINA MAIL,是上海發行的。當時上海還在國民黨手裡。我特別關心時局的變化,因此一有時間我就拼命的讀該兩報而當時整個台銀營業部只有我看那兩報。整個銀行的人都知道那兩報好似為我個人所訂。國外部的經理是由畢業於上海聖約翰大學的浙江財閥系的賈薪葆擔任。他的國外部求人才心切,怎麼放得過我?那時我在銀行的最要好朋友莊顯仁與林昭仁已在國外部。他們替我說好話可能也是其中因素。有一天早晨銀行營業一開始,他就跑來營業部帶我去國外部。我被捕時就在國外部,我只在那裡工作兩三個月而已。

4-1-10 當時的銀行女同事
有一天我坐巴士時同車坐有一白髮的看起來相當高尚的婦人向我微笑,並問我是否陳英泰?她說我都沒有變雖然幾十年沒有看到我她馬上就認出我。我仔細一看,我說你是林隨興!而你看來沒有老,除非頭髮變白,但白得反而更好看。我問她要去那裡。她說要去大同區的集會所,在那裡有唱歌會。她說她常去那裡而那裡等著有幾個過去銀行的女同事。因她在下一站就要下車,我們只能告別。沒有多久後我在大約同路線的巴士再碰到她。她說上次碰到我後她和幾個其他女同事講到我。她提到幾個名字,我感覺無限懷念。我想為何那時我不一起下車而去看看她們?那一天我也沒有在她下車的同一站一起下車,因為那天我們有開會,我若中途下車就來不及去開會之故。我覺得很高興碰巧的看到她,而聽到幾個其他以前的女同事的消息。沒有多久後我再遇到另一個女同事,且是當時我秘密被捕被關在東本願寺,陷於行方不明,最需要大家救濟的時候幫我送東西去東本願寺的李瑞雲!

4-1-11 曾先生帶一逃往者找我庇護
曾群芳則帶一不知名的人找我庇護。那是1950年夏末的事。於是我把他與曾藏匿於木柵附近的朋友家,就想是暫時的隱匿吧。其後我被捕,我就一直擔心會不會東窗事發,暴露此藏匿的事。因我本身涉案,又有此藏匿別人的罪行,若被發覺,足足可構成二條一項,一定沒有命。此事在我坐牢十二年中間一直成為我心頭之憂。所幸曾後來處理妥當,他向當局自首,沒有暴露出我的藏匿行為。於是我平安逃過可能引起災難的此一劫。

4-1-12 竹南某先生說不認識我這個姓陳的
台灣已解嚴,此事已成為不會有人追究的往事。同時我自從1950年來不曾看到那一位先生。我曾向曾提過有機會想見他,但曾好像不熱心於此事,從來就沒有表示要安排見面。我也覺得可有可沒有,不催此事。後來我從黃華昌著書知道黃和他有牽連,我也知道那人姓什麼。黃也知道我曾藏匿他事。有一次我有到竹南找黃的機會黃向那一為表示我會到竹南去,問他是否有興趣和我見面。他趕忙回說他不認識我這個姓陳的。我聽來有些衝擊,我冒著生命藏匿他,若一事發,不僅是我生命不保,連替我我朋友都保不住。此大事他卻已忘得一乾二淨,而甚至於這世界有一個為了他,戒嚴期間三十幾年中間生命始終受威脅的人存在過都不知道。像他那種人,我肯定我決不再有想見他一面的慾望,我就認為我從沒有認識過他,或沒有藏匿過他吧。我心底甚至暗自感謝他當他出來自首時追問他厲害時沒有把我與我朋友藏匿他事抖出來之恩。既然此事已是五十五年前的事,五十五年間不曾當過問題的,就當不曾有過此事吧。
我最近由報端獲悉有某有名的牧師藏匿過某有名的政治犯,因而被判罪,家財遭沒收。當局看來那是極嚴重的犯罪。通常是甚至會丟掉生命的事,但他幸虧沒有被殺死。那一位前政治犯最近做了極嚴重的危害大家的事。那位牧師規勸他卻遭極嚴重的惡言相加。我的故事不能和那牧師相比,簡直是小巫見大巫。台灣有俗語說要救人不如救狗。我不認為人的世界那麼忘恩負義。

4-1-13 高俊明牧師的類似故事

我最近由報端獲悉有某有名的牧師高俊明牧師藏匿過某有名的政治犯,因而被判罪,家財遭沒收。當局看來那是極嚴重的犯罪。通常是甚至會丟掉生命的事,但他幸虧沒有被殺死。但被處幾年徒刑且家產被沒收。最近那一位前政治犯做了極嚴重的危害大家的事。那位牧師規勸他卻遭極嚴重的惡言相加。我上述竹南某先生的故事不能和那牧師相比,簡直是小巫見大巫。台灣有俗語說要救人不如救狗。但我不認為人的世界那麼忘恩負義。

3-0 第三章 關心每個受難者的下文

3-0 第三章 關心每個受難者的下文
3-1 很多被槍斃人的家族至今還不知道被槍斃之原因 
我在上述提到陳思文的家人與楊俊隆的家人,陳思文、楊俊隆被槍斃至今已超過五十多年,還不知道他們當初被槍斃的原因是什麼。照常識,政府殺一個人,至少要給家人以判決書說明為何殺他。但他們家人都沒有接到,以致不知道原因。可見國民黨是如何的草菅人命,不尊重人權,真使人亦復何言。如此講也奇怪,大部分白色恐怖被殺的人的家人,雖然其家人被殺是半世紀以前的事,但至今還沒有看到判決書,也還不知道其家人為何被殺。

3-2 關心每個受難者的下場
當時一起關在軍法處看守所牢房裡的難友大部分儘管案情極為輕微一個一個命不保。看守所人進出頻繁。有的沒有被殺死而被送走的極為關心留在那裡的某某人後來變為怎樣。張大邦問我認識不認識或聽過不聽過有一名叫陳思文的成功中學學生?我查過慢我幾期的同學名簿,但查不到。因終戰時有的有的升學高中,有的念舊制的就畢業,沒有登記在名簿。也有人被捕後故意不明講他真正的資歷,故往往無從查起。後來我查檔案資料發現他被放於劉嘉武案,和劉一起槍斃。其槍斃日記是1951.1.30。同時被槍斃的還有一名為張木生的。我從資料查不到他是否功中學學生,只查到他是樹林人。又邱鳳林堤供,謝錦珍(袗?),他聽說好像是成功中學生,當國民黨圍捕他時可能和張德和一起遭擊斃。那時的人的價值比一隻螞蟻重要不了多少一個人被抓到軍法處,被槍斃的機率極高,不必有什麼嚴重的理由。大家都習慣了,人一被槍斃沒有人抗議,要抗議也沒有門,只能斷念而很快就把他忘記。許貴標對於景美木柵方面牽涉到案件的人極為關心。他說有一個李文者入贅於樟腳種畜場旁邊。其後怎樣判幾年沒有消息,也不知下落。但關過在同一個牢房的我們,總關心他的下文。不追根到底,總不罷休。廖運潘告訴我姜文鑑有一同父異母弟姜欽堯也是白色恐怖被槍斃的受難者。我很關心此消息而試圖找其資料,但至今沒有找到。當時被殺害的人就是那麼多。有時要找資料不很容易。

3-3 請提供或請打聽受難者的資料
白色恐怖受難者有多少人沒有人知道,傳說經過軍法審判被殺的有幾千人,被關的有數以萬計,秘密屠殺的還有不知其數。那已是五六十年的事。但很多其家人被殺後從沒有收到判決書及當局的說明。至今尚不知道他親人被殺的原因。有許多人看到我所著回憶,進一歩要我奉告。我很樂已把我所知道的詳細告知或進一步詳以調查而告訴他。另一方面,我也可向他們打聽其被屠殺或監禁親人的詳細情形以更充實我的資料。
人的生命無限寶貴。如此寶貴的生命莫名其妙的由於國民黨的亂殺從地面消失。那是很嚴重的人權問題。但加害者的國民黨頂多認為就像踩死一隻隻螞蟻般一點也沒有內咎。以前關在一起的僥倖沒有被處死的難友,很少見到有人有意替他們討公道或替他們留名與事跡。當局也無心替他們的查謀殺察明查明真相,弄清屠殺責任還原他們以公道,那是台灣的實情。
我寫回憶錄與開此部落格,其目的在於盡我的微弱力量以替被屠殺者與被虐待者的他們留下痕跡,呼籲世人的重視而努力還給他們公道。因茲事工程大,甚望受害者的家屬與親朋共襄盛舉、共同揭開白色恐怖的真相與罪惡實現台灣的轉型正義,重建事非分明公平正義的鄉土。

3-4 陳思文的下場
陳思文的家族由我的書《回憶,見證白色恐怖》(頁208)的死刑名單中發現他被槍斃的資料:他與劉嘉武、張木生三個人於1951.1.30被槍斃。他胞弟陳思文買了我書看到此消息,問出版商唐山出版社如何可連絡到。唐山告妥我的電話,他告訴我想知道陳思文的詳細情形。陳被槍斃,陳家沒有接到相關判決書。故直今關於此事撲朔迷離。陳被捕時讀大同中學。50年間他看到情形不對,暫時辦理休學。有一天管區人告訴他家人說他兵役事有問題,要他出頭警察處問些話。他不疑有他,到警察處則被扣押不回家。當他再回家時已變為屍體。據他家人推測,他在學時和其老師相處密切。可能就受其連累而被處死。於是我明瞭,他不是張大邦所說他可能是成功中學學生。實際上他是大同學生,而由其老師所牽連。我已把此情形告訴張大邦。張曾經和他在軍法處關過同牢房,而看他由其房間被叫出去槍斃。他從容的出去。要走出房間以前叮嚀張,有一天務請找出他家人,告訴他們他極為感謝他們多年來照顧而恕他不得不離開他們的無奈。張也要我特別留意找出他家人的連落地址,以便傳話給他們。張知道他是樹林人,因此特別問家住樹林的我們難友王阿青,要他繼續留意他家人的住址。我很高興陳的家族看到我書的機緣找到我打聽思文的事。在過幾天思文的姪兒陳敬志再和我連絡時,我把張大邦的電話給他以便他直接和張聯絡。張很高興有此機會把陳所交代的事於五十六年又半年後的今天(2007.8.24)轉告給他而把心裡一直擱著的重任放下。陳案件上被屬於台中方面某山地村落的國小校長劉嘉武的案,而和劉與張木生三個人一起被槍斃。(陳目前的聯絡人是陳敬志)。

3-5 楊俊隆之案情 
2007.8.6鍾紹雄來電話說楊俊隆家人找他要了解楊俊隆的案情,而向我借去我回憶錄下冊以便再研究楊俊隆的案情。楊是埔里人,台中一中畢業後到台南讀台南工學院,而和鍾紹雄、許秋凔為同學。50年代牽涉到白色恐怖案件,屬台南案而判10年徒刑。
後到綠島卻捲入綠島屠殺案件,而與吳聲達等一共15名被處死刑,成為國民黨屠殺在關的手無寸鐵的政治犯的一個極為殘忍、極為不正義的冤案的犧牲者。國民黨在綠島推行「一人一事良心愛國運動」失敗,遷怒於一些他們視為眼中釘的在關政治犯。說是一些政治犯在服徒刑中組有叛亂組織,楊俊隆成為核心之一,和吳聲達負責收集資料。該案完全憑空捏造,故首先無法判刑。擔任審判官初步還建議判無罪。但把判決草案呈去蔣介石裁決時被駁回,要從重調查。蔣意難違,再判以死刑呈給蔣。蔣批以15名全部處死刑而於1956.1.13執行。楊俊隆等判決時由其父的活動獲准保外就醫。就醫完,回監不幾日則被處死刑。國民黨製造冤案屠殺15名關在綠島的受刑人的同時,製造另一冤案軍人監獄屠殺案件而把另外15名在關的手無寸鐵的政治犯處死。
(註:許秋凔,台南工學院畢業。和楊俊隆,鍾紹雄是台南工學院同學。許曾開買賣塑膠原料的公司時用過出獄的白色恐怖受難者葉傳樺、李錦榮、陳阿添等人。且對最近由大陸回來的鍾紹雄很照顧。)

3-6 楊父呼天搶地,呼天天不應呼地地不應
楊俊隆牽涉到國民黨存意屠殺些政治犯,作為推行「一人一事運動」失敗與期屠收殺雞儆猴之效的「綠島屠殺事件」。因其是計畫性的,且是無中生有的,哪一個也救不了其中任何一個內定要殺的人。楊俊隆不幸是其中之一。他生就極清秀,從小就非常乖俏用功,多才多藝,是其當醫生父親的獨子。他完全無辜但不幸生為屠殺對象之一。他父親無論如何也捨不得就這樣讓國民黨無緣無故的屠殺掉。他四方找人營救。只要能營救,化多少錢,甚至傾家蕩產都在所不惜。他終於不知化了多少錢,成功地讓國民黨准許被刑壞,身體極為削弱的他保外就醫。所准保外就醫總有期限。當時間屆滿重回監羈押不久多天,就和綠島屠殺案件的其他十幾個人被執行槍斃了。聽此消息,楊父怎麼受得了,當場昏倒!其父親楊维命先生接到其兒子被槍斃,而去收屍時,像狂人似的獨言讀語用日語說:「ああ 君達の残酷さは地獄の鬼畜にも勝る!金も要る,生命もいる。神よ,神よ、私は 何を犯したのだろうか?。。。。どう言う罪悪を為したのだろうか?私のあいする息子!この父の無力をゆるしてくれ!この若さでなにの享楽も人生の歓びも知らずに彼らの責め苦の中でこの世を去って行った吾が子よ!何も為してあげられなかった、この父親をゆるしてくれ。何も怨まないでくれ、最後に永久に安らかにあの世に眠られんことを祈ってやまない」。(迪化街城隍廟祈願中の言葉後その場で気絶する)
以上採自台中一中校友通訊「惜福」第十一號,許秋凔文「悲愴の回憶」より)
上文譯成中文如下:
「唉 你們殘忍的程度由剩餘地域的鬼畜!錢也要,生命也要。神喲,神喲,我犯了什麼
我做了什麼罪惡我親愛的孩子!原諒我這父親的無力!如此還年輕弱年不曾做享樂不知人生的歡樂遭他們的責苦中離開人世的我兒!原諒我此毫不能為力的父親,不要怨恨我。最後我不止的祈禱,安祥的永久在那個世界安眠。」迪化街城隍廟祈願中,講完這段話後,他當場在那裡昏倒
以上採自台中一中校友通訊「惜福」第十一號,許秋凔文「悲愴の回憶」)

3-7 梅父為梅衡山請命
梅衡山是台南工學院學生,白色恐怖被抓。當我被抓後,由東本願寺經過保密局南所轉送至北所時,我被關進他們台南案所關的4號室。其中有曾锦堂、邱坤棋、梅衡山幾個學生特別引起我的關心。從他們所講的案情,我非常擔心他們是否能過此關。曾锦堂、邱坤棋兩個是工專的學生前者當書記後者當連絡員;梅衡山是台南工學院的學生當了支部書記。據說他父親在嘉義開診所。他們三個都是20歲上下的年輕夥子。都具有組織上得頭銜。是否能平安的通過生死關實使人擔心。我後來再在軍法處遇到過他們我先判決而於五月二十七日被頭一批送到綠島。他們還留在軍法處每有由台灣聳人來我一定探探台南案是否以判決有一天大批的台南案到達綠島。我極失望的沒有看到他們三個。他們於617日一早已和鄭海樹等其他7人,共10人,成為馬場町的冤鬼。我可想像他們家人如何傷心!由中,我不由地想像梅衡山之父親之情形。檔案解密後我看到梅父激烈地為梅衡山請命的情形。

3-8 其他無數父親們的處遇
在此我敘述兩個父親的悲傷與向蔣介石請命無效的例子。其他還有很多起類似的例子。
被殺的孩子對他們父親是不可替代的寶貝。他們個個乖俏、極為用功、多才多藝、很冨人緣與才幹、很有正義心,是前途不可衡量的人。然而亂世與蔣介石官僚體系的格格不入,只是在學校出人人頭,為大眾為社會盡到責任,卻被蔣介石等一班人視為叛徒,而毫不寬待的,一個一個加以屠殺,帶致社會極大的震撼與帶給相關家庭留下無限不幸與永不能磨滅的傷痕。這在正常社會是決不會發生的殘無人道的暴行,而對於初歸中國統治不曾經驗過甚至不曾聽過的台灣人是絕處應不來,免不了吃了大虧的。

3-9 姜文鑑有一同父異母弟姜欽堯被槍斃
我台大同學廖運潘對其牽涉白色恐怖坐牢而坐滿牢回來鉯病故的北埔同鄉姜文鑑很懷念他,並告訴我姜文鑑有一同父異母弟姜欽堯也是白色恐怖被槍斃遭難者。我很關心此消息而試圖找其資料,但至今沒有找到。當時被殺害的人就是那麼多。有時要找資料不很容易。姜文鑑和廖運潘同屬姜姓家族。他是老大房姜娘之子。台北中畢業後考上台大哲學系。在白色恐怖時期屬徐國維案,坐了十年的黑牢。他出獄後在館前街一家貿易公司做進口西藥的工作。很不幸很早就逝世。

3-10 王康旻提議訪問一位劉嘉武當校長時的原住民女老師
我們受難者有時舉行旅行。有一次王康旻旅行到某一地點的時候提議要做稍稍灣路去訪問被槍斃了的劉嘉武當某山地小學校長時在同一小學服務的一位原住民女老師。她經營小餐廳,他提議光顧其所供應的中餐。說是小彎路,也化了不少時間,且那位前老師供應的中餐的品質也不怎樣。但大家對此彎路訪問而多化一些時間沒有微詞而對於能利用此機會訪問那一位我們沒有人相識的女老師為白色恐怖犧牲的劉嘉武校長盡一點心意覺得高興。

3-11 顏大樹家人的聯絡  2007年9月11日我很高興收到 Miss Yen C 的mail說「….您在文中幾次提到我父親顏大樹…有機會的話想親去拜訪您。我很希望多知道一些亡父的事…」。我即時聯絡她。她住在台南而有一個弟弟住在新店。顏大樹留有兩個孩子。因她家離台北遠我就將近給她方便,當她有來台北之便,我願盡於在她方便的時間與地點,或與她其弟弟一起談談顏生前年輕時和我和其他許多難友在綠島、新店的軍人監獄、土城生教所時候的情形。我算是和顏在過一起最多,最知道他情形之一個人。他是極愛鄉土、極愛國家的極為熱情的一個人。她將由我聽到她父親的為人而以他為榮。
顏小姐與其弟顏才鈞殷切要早一點知道其父顏大樹坐牢情形,於928日迫不及待的來訪問我。我相信是能告訴他們顏大樹坐白色恐怖牢詳情的最適當的一個人。我和他幾乎同時於1950年秋天被捕,一起關過台灣省保安司令部保安處、被送到軍法處秘密審判、倖免被處決,轉送內湖新生總隊、於1951.5.16同坐一條船和大約其他1000人第一批送到綠島。在綠島同編為第三隊。將近兩年後同於19532月被送回台北軍人監獄。一起在軍人監獄關時受盡軍監虐待,當時當局製造了軍監屠殺事件殺了15人。那時顏也受到牽連,雖倖免遇害卻因此多判了3年感訓。其後我由軍監被第二次送到綠島,他繼續在軍監。他原判10年徒刑到期後由軍監被送去土城生教所服刑3年感訓,我在綠島關至滿11年徒刑還剩下一年時被送到生教所在那裡再關一年至滿12年徒刑到期為止。我到生教所再遇到已在那裡服刑一年的顏。他在我由生教所釋放回去的一年後合計13年的坐牢期限滿而由生教所釋放回去。如此我和他的坐牢淵源極為密切,在一起的時間很多。可說是知道他坐牢情形最清楚之一個。

他坐完牢回家後的情形我知道的很有限。他出獄後找過我幾次,曾請教我做進口的種種要領。但他好像沒有實際做或做得很少。我聽過他在高雄試圖做舞台生意,但不幸沒有做成功。聽說他於37歲結婚,生了兩個孩子,一女一男。(註,以下括弧內的資訊是顏小姐所提供)【父親出獄後於1965年娶了同鄉小學校長的女兒,一開始在台中開設七星藥廠,因代管的人員捲款而逃,導致我家負債甚鉅;後來與多位難友在高雄合資經營金都歌廳,又因一場大火將歌廳燒盡、家境狀況更加慘澹。】顏面臨其他很多出獄難友的同樣不利因素:缺少資本、沒有人際關係、個性太耿直、生意經驗不多,故做起生意容易受騙,極端困難。他因生意沒有成功導致家庭不合,又因票據問題坐過兩次牢,生活不如意。【父親再度和母親團圓是後來任職於台北某化學製藥廠,提供萃取技術(獲當年全台專利)入股生產當時著名的綠藻營養食品,才使得全家經濟略為小康,父親晚年自營藥材進出口貿易】。顏於1991年罹患肝癌逝世。【父親於1991.12.20病逝於台中惠華醫院,葬於新竹天主教公墓。】顏先生原來富於正義感,向學心大,本來應該是很有希望的熱血青年,很不如意的完結他不幸的一生。顏增加了一個典型的,在國民黨白色恐怖摧殘下無法在其控制下立足的極不幸例子。但顏憑其不屈的毅力最後在事業上終於獲得成就。但不幸罹患肝癌六十多歲就逝世。

1-0 第一章 我書帶致正面反應

1-0 第一章 我書帶致正面反應
1-1我欣慰多人難友讀過此書表示肯定
我一面很想使本書成為歷經苦難之地的難友們讀過此書後勾起他們的回憶,進而整理他們共同的記憶。我雖一方面遺憾我初版本書半年多的2006年一月的現在讀過本書或聽過我寫過本書的人不多。但多人讀過後,如柯清泉、楊成吳、李喬松等立即打電話給我表示這本書乃是他們所讀過關於白色恐怖的最有參考價值的書而讚美不已。我書純然站在歷史的觀點據實的寫,沒有偏激的政治立場。我本相信它定會受到過去難友普遍的歡迎與肯定。

1-2 我送我書予多人以印證我寫的正確性
我書裡的資訊,主要憑記憶,之前只能憑觀察、傳聞與推理。故深恐有遺漏的地方或記憶有些出入,因此我希望曾和我共歷其境的多位難友共同審查其正確性完整性。特別是像軍監屠殺事件的背後的真相。沒有官方資料的補助而需歷其境的大家評斷。因此我要把書出後,甚至以前我就盡把我的書贈給比較關鍵性的幾個人看,如張皆得、蘇芳宗、陳景通、王乃信、陳奕雄、孫天來、林拾、吳逸民、柯清泉、陳榮華等人。周坤如是自己買的。其中張皆得一向對歷史有研究,本身經過一人一事運動後牽涉到吳聲達等的綠島屠殺案。在軍法處看守所策劃吃麵包計劃也是關鍵性人物;蘇芳宗、陳景通、王乃信、周坤如是和我一起被帶手拷由軍監送回軍監,其後一直和我關在軍監屠殺事發祥地的反省室的。王乃信特別對軍監屠殺案來說身處漩渦中。陳奕雄、孫天來、林拾、吳逸民與周坤如是軍監屠殺案僥倖倖免的人。柯清泉、陳榮華當時在多事的軍監也是寶貴見證人。

1-3 經我書找到親朋的軌跡
我書提及幾乎被遺忘的無數受難者的軌跡,希望看到我書或聽到其內容的人,能由其知道他們親戚、朋友、或所認識而牽涉到本白色恐怖案件的人的軌跡,而重新攪起對他們的記憶。事實上牽涉本案的人遍及台灣全島每個角落與每個階層。

我書出版後我直接或間接的接到海內外的讀者,特別是書裡所提到受難者的親朋們對於他們親朋或所認識的人的反應,有的更問及是否可提供他們更詳細的資料。這正是我寫本書的目的之一。把當初受難者的足跡盡可能詳細的紀錄下來,以供其親朋的查考,甚至引起受難者本人的回憶而重新幫他整理其記憶。我希望我書在這方面有更多的貢獻。

建立部落格的初衷

2012年開始接觸這段歷史,之後認識了很多朋友,透過朋友間的訊息,才知道有陳英泰先生的部落格。奇摩部落格在今年年底就要把網站關掉,因此自己發願,希望能把前輩部落格裡面的東西複製貼上,保留原貌,讓更多人知道。

這篇理應要先PO的,但因為剛使用部落格,對很多工具都還不甚熟悉,於是就跟陳前輩的第一篇文章給顛倒了。